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是旅客购买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及报销的凭证。
使用电子客票乘坐飞机的手续进一步被附航将生浓距简化,只要在机场值机柜台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即可领取到一张"ET"(电子客票英文缩写)标识的吗验督兰登机牌;旅客无须再出示机票,只要拿着有"ET"标识的登机华不牌和有效身份证明,即可进行安全检查。
此外行程单不是在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凭证。乘客购买电子客减己气便破消象孔绍票后只需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和电子机票相关凭证(短信、电子邮件等)即可在机场执机柜台办烈取劳露基末问理登机手续领取登机牌,然后持有效证件和登机牌通过安检登机。
特别注意:
1、《行程单》采用一人一票,不可重复打印,遗失不补。乘客可以在航班起飞前或起飞后7天之内在机票销售地或机场电子客票服居批各列务柜台领取《行程单》(有个别机场的电子客票柜台暂不提供打印《行程单》服务)。如果该机票未使用,则在一年有效期内都可以打印《行程单》。
2、如遇退票、改期、航班延误或取消等情况,若旅客已经取得打印过的《行程单》,需将论连怀类其交回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海航、上航特别规定一般情况下若《行程单》遗失不予办理退票)。
3、乘客可在机场航空公司柜台按其要求办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行程单
标签:电子客票,航空运输,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