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矛盾,两者适用情况不同,具体解释如下:
1.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新的法律(注意这里的新法通常是指实体法)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不发生效力,“老的按老规矩办站不度程我稳观侵、新的按新规矩办”,不能搞“秋360问答后算账”。
【举例】10年前做A哪触次英差增并业鸡底事件不受任何限制,此时则不存在违法之说.但是10年后的今天法律规定了,谁做了A事件就必须要拘留15天.这个时候,如果我以前做过A事件是没罪,但是如果我在该项法律条文生效后做了A事件,那我就是要被拘留了。
2.新法优于旧法:是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时,新过法优于旧法。是事件发生时,新法与旧法都已经颁布了。新法与旧法对此都有规定的情况下,适用新法。
【举例】李某在2008年3月28日取得当月工资,在3月发放工资,计算卷主很续皇必菜个税,扣除2000元,这体现新法优于旧法原范置面说滑则,因为在2008年2月29日以前扣除的是1600元。
扩展内容:
新法、旧法适用的法理依据:
新旧法的区分是以法律生效的时间为标准确立的。一部法律或法律的规定在先生效的,我们称之为先法或旧法;一部法律或法律的规定在后生效的,我们称之为新法或后法。
一切法律都是根据苏宽书层如价还间普慢去当时的社会关系状况制定的,随着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法律规范也需要不断地修改或更新。法的修改或更新有许多不同的方式,有的是制定了新法律取代旧法律,有的是在相关的复航比搞法律中作了重新规定,有些法律规范被明确宣布废止,有的没有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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