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不可以直接过户。遗嘱公证可以做多份,也可以撤销,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公证员说,如果仅仅拿着一份遗嘱公证去要求过户,房屋登记部门不可能判断这是不是最终的遗嘱。
因此,遗嘱受益人需要拿着遗嘱公证到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人员询问了全部继承人手中是否还有其他遗嘱,以确定受益人所持遗嘱是最后或唯一的一份。询问其他有继承权的人是否还有其他遗嘱,是保护其他法定继承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例如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就是重要的一类人群。
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办理公证遗嘱的,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找法网提示您,公证遗嘱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 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 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4.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5. 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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