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拍摄于北京某公交车上的视频显示:一名自称肢体残疾,看起来60多岁的女性,大声指责年轻女孩未第一时间让座,多次使用歧视性语言攻击女孩。有目击者表示:大妈上车时就高喊“给我让位置”,但她看起来并不像残疾人。
8日,北京公交警方通报称,针对网传视频“北京一女子在公交车上指责谩骂他人”情况,警方经工作查明,5月27日8时许,闻某珍(女,63岁)在乘坐856路公交车期间,多次使用歧视性语言谩骂他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查获后,闻某珍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悔改。目前,闻某珍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律师说法
河北言复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冬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涉事女子是否违法,公交集团无权界定,需由公安机关调查认定。孙冬华认为,网传视频比较短,仅凭视频确实不好予以处罚,但是如果不听劝阻,仍然持续对女孩进行辱骂,影响正常行车秩序,则涉嫌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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