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纤瞎让贷款需求的企业或个人可神神到创业所在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提供个人申请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登记表》等材料。
经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初审合格后,到太和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大厅进行复核。
太和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定期转递贷款材料到承贷银行,承贷银行负责现场考察并放贷。申请人还本付息后,提供相关资料到太和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大厅申请财政贴息。
凡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经工商登记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农民专业毁局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及个体工商户,均可在创业所在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此政策并不局限为退伍军人。
太和县创业担保贷款承贷银行为邮政储蓄银行和中银富登银行,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
申请创业贷款须满足以下条件
1、退役士兵要在创业3个月至6个月以后才能申请创业贷款,且创业项目必须是除广告业、建筑业、按摩、网吧、产权交易中介等之外的,符合政策扶持要求的。
2、申请创业贷款的额度在10万元以下,享受政策扶持周期为2年,一年一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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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退伍军人,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