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之问问>百科知识>学前教育国十条

学前教育国十条

2023-12-31 03:38:25 编辑:join 浏览量:576

学前教育国十条

法律分析:一、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二、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三、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四、多种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来自。五、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六、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七、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八、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九、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十、统筹规划,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360问答》

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免婷训煤急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标签:学前教育,十条

版权声明:文章由 知之问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zhzhwenwen.com/article/269740.html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