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路费意思如下:
公路养路费(简称养路费)是国家按照“以路养路、专款专用”的原则,向车辆所有者或使用者征收的公路衫嫌轮养护、修理、技术改造、改善管理的专项事业费。
公路养路费是国家按照“以路养路、专款专用”的原则,向有车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修理、技术改造、改善和管理专项事业费。 其用途与现在实行的“者裂过路、过桥费”,高或信速公路通行费相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将用“燃油附加税”替代养路费,国务院决定,成品油税费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养路费现在已经取消了。
拓展资料:
征收对象
1、凡领有牌证(包括临时牌证、试车牌证)的各种客货汽车、特种车、专用车、牵引车、简易汽车(含农用运输车)、挂车、拖带的平板车、轮式拖拉机、摩托车(包括二轮、侧三轮),以及领有牌证,从事公路运输的畜力车;
2、军队、公安、武警系统参加地方营业运输承包民用工程及包租给地方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3、军队、公安、武警系统内企业的车辆;
4、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车辆;
5、驻华国际组织和外国办事机构的车辆;
6、外国个人在华使用的车辆;
7、临时入境的各种外籍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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