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七工”“家属工”是指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相关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灶隐人员。
“五七工”“家属工”是指上世纪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建材、交通、运输、冶金等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和城镇街道居民委自行组建的从事生产自救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被劳动部门录用、没有企业正式职工身份、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五七工”“家属工”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临时工。他们多数是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计划用工不足时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一般都与企业形成了较长时间的劳动关系,并困昌且都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才能被企业录用。
解决“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障的意义:
1、解决“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是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步骤。解决“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障问题是完善各省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不把这部分群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起码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是不健全的。
2、将“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是保障民生的需要。农村人口一般有土地作为养老保障,尽管土地保障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遇到了很多困难,但确能给广大农民提供最起码的基本生活保障。而“五七工”“家属工”作为城镇人口,他们没有土地作为养老保障,也没有制度性的养老保障。
3、将“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汪辩扒老保险统筹范围是各省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清盘”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拉动内需、刺激各省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
4、有利于全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实现全面小康。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五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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