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分是对考生的卷面成绩进行等级划分,而后依据考生卷面成绩排名所在的等级区间,赋予其对应等级的分数。
赋分是对考生的卷面成绩进行等级划分,而后依据考生卷面成绩排名所在的等级区间,赋予其对应等级的分数。选考科目以学考合格为赋分前提,起点赋分40分,最高分100分。
等级赋分的基本思路:将每门选考科目的同一类型考生成绩按照分数高低依次排序。排序中,根据比例划分不同等级,按照公式赋予不同等级分。
学考的成绩总共划分为ABCDE5级,其中E为不合格,E等比例不超过5%。每个等级划分比例情况如下表。学考以当败悔次当科考生的卷面得分(卷面满分70分)为依据,按照下表的等级比例,按照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
新高考等级赋分标准是什么: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选择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
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察猛正选择性考试科目知返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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