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公安局
泗县公安局工作职能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掌握信息,分析、研究、模拟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研究对策。
(三)指挥并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刑事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组织协调和参与重大行动、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和处理。
(四)领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工作;管理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六)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搞好内部保卫组织建设。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和重要场所设施的警卫工作。
(八)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监督和监管工作。
(九)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负责公安机关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和实施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
(十一)主管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和公安机要通信工作。
(十二)检查、监督和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三)领导和建设全县武警消防部队,指导和管理行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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