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公告(第5号)
标 题: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公告(第5号)
颁布日期:2006年7月28日
实施日期:
终止日期:
类 别:
颁布单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内 容: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公告(第5号)
为了落实《信访条例》和《电力监管条例》,贯彻依法监管、高效便民原则,履行电力监管职能,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决定在全国统一开通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12398热线。现公告如下:
一、12398热线开通时间:2006年8月1日。
二、12398热线受理范围:全国各地均可拨打12398热线(西藏暂不开通)。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信访条例》、《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有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均可向12398热线投诉举报。
四、12398热线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设座席值班,其余时间和节假日、公休日使用电话数字录音系统接听投诉举报。
五、12398热线受理时限为:
自接受投诉举报之日7日内向投诉、举报人(非具名举报除外)回复是否受理意见。
自受理投诉举报之日60日内向投诉、举报人(非具名举报除外)回复处理结果,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六、为了配合12398热线的开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各派出机构将在门户网站开通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电子邮箱。邮箱名称详见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各派出机构的门户网站。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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