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记者收到“中国小蚂蚁”唐伟发来消息,他向国家工商总局实名举报加多宝、王老吉等凉茶生产企业在生产凉茶过程中添加甘草、夏枯草等中草药而未在产品销售中予以警示,以及加多宝广告语“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涉嫌虚假广告。
当日,唐伟将举报信快递给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
记者通过唐伟发来的EMS快递编号查询到,举报信已于25日下午到达国家工商总局并由工商总局收发章签收。
此前,唐伟曾分别于5月13日和5月16日向江西省工商局寄出两封举报信,一封举报加多宝广告语“中国每卖十罐凉茶七罐加多宝”涉嫌虚假广告,另一封举报加多宝隐瞒保健食品身份给不知实情的消费者带来健康损害。
江西工商回复称,江西工商的职权有限,加多宝的广告在全国各地都有播放,应向国家工商总局投诉,而加多宝隐瞒保健食品身份而用“植物饮料”以及添加夏枯草的备案是国家卫生部批复的,江西工商难以推翻。
此外,唐伟曾质疑中国广告协会为加多宝虚假广告开绿灯。为此,中广协向中国经济网发来独家说明,指出中国广告协会遵循自愿的原则,即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将广告送交协会咨询、是否采纳协会的意见等;中国广告协会的广告咨询服务不代表任何国家行政机关,不受理依法属于行政强制审查的广告。
唐伟认为,中广协已经撇清了与加多宝涉嫌虚假广告的关系,那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就要为加多宝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致电加多宝集团品牌管理部副总经理王月贵,然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
以下是唐伟实名举报信全文:
国家工商总局:
本人于2013年5月13日、2013年5月16日分别两次向江西省工商局举报加多宝虚假广告的问题,同时也举报加多宝等凉茶生产企业在生产凉茶过程中添加甘草、夏枯草等中草药而未在产品销售中予以警示的问题。
2013年6月13日江西省工商局电话回复我,明确表示:“加多宝广告涉及全国市场的播放,点多面广,需要向国家工商总局举报”。
我现在举报“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是虚假广告的行为,敬请国家工商总局予以调查处理。
对于加多宝、王老吉、和其正在食品中添加甘草、夏枯草等问题举报如下;
一。举报的事实与理由:
1.加多宝、王老吉、和其正中含有九种成分,其中7种是由仙草、布渣叶、菊花、金银花、夏枯草、甘草中药材组成,具体的配方也许是保密配方,但是,夏枯草、甘草如果多量或者长期食用是具有一定副作用,这是不争的事实。
2.现今的大街小巷食杂店铺及超市商场酒店到处都是加多宝、王老吉、和其正凉茶饮料,如果其不在产品中予以警示,那么今后也许就会有很多人因为大量及长期的食用而导致身体健康的损害。
加多宝“隐瞒”14年曾经是保健食品的事实,就是对千千万万中国消费者的不负责任。
因为保健食品都有特定的消费人群,只有特定需求的消费者才会在适当时使用。
把一个曾经是保健食品的产品当成植物饮料产品来销售给不同的人群,不予以警示不适应食用的人群现象,值得深思!
二。举报的法理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27条--(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三。中国小蚂蚁呼吁:
1.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千千万万的孩子们如果经常多量的或者长期的服用含有夏枯草、甘草的饮料,若干年以后,这些孩子们体内是否会出现由此引起的不适?
这是需要工商部门引起高度重视的。也是需要中国的食品药品部门引起高度的重视。也恳请中国卫生部的权威医学专家予以客观、科学的予以认证。
2. 加多宝必须无条件的在曾经批号为“保健食品”的“植物饮料”中对于特定的人群及禁忌的人群在产品的商标标签中予以警示。
为了中国千千万万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了中国老百姓的生命健康,敬请江西省工商局按照《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的法律条款,责令加多宝及其它同样含有夏枯草、甘草的植物饮料生产商(王老吉、和其正),在销售的产品的“商标标签”中,对特定的不适应人群在商标标签中予以警示。
特别是对于孩子过量食用可能带来的不适,需要特别的警示。
商标标签警示:不适应人群及过量食用很有可能会导致当前与今后的身体不适。
“特别是儿童不宜每天多食用”。
敬请国家工商局与中国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及中国卫生部的权威药理、病理医学专家一起调查,中国市场上生产销售含有夏枯草、甘草等中药成分的“植物饮料”生产商有多少?是否在含有夏枯草、甘草等中药成分的“植物饮料”产品商标标签中应该予以警示?
王老吉与和其正凉茶饮料现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产品成分也是含有七种中药材,真诚恳求贵局予以与加多宝饮料一并调查。敬请给中国千千万万的消费者一个调查结果并在国家工商局官方网站公布!
中国小蚂蚁:唐伟(中国公民)
2013年6月24日
标签:小蚂蚁,加多,实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