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企业的特点包括公司就是法人、公司实现了股东最终财产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
公司制企业(the corporation)是企业制度与经济、社会和技术发展适应变迁的结果,是现代经济生活中主要的企业存在形式。它使企业的创办者和企业家在资本的供给上摆脱了对个人财富、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依赖。公司制具有两个主要特点:
第一,公司就是法人。公司是一个法人团体,具有法人地位,具有与自然人相同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是现代公司制的根本特点。
第二,公司实现了股东最终财产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
有限责任制:
有限责任制指公司应当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具体而言,有两层含义:一是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二是当公司破产清算时,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其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可以:降低股东风险,激励投资行为;促进资本流动,股东自由转让股票转移投资风险的行为也推动了现代证券市场的发展;此外,相较于无限责任制下,投资者为了避免承担与自身投资收益不成比率的巨额债务风险而需付出高昂监督成本的局限。
有限责任制可转移,多样化分散化的投资风险极大地降低了大部分中小股东的监督成本,实现了减少交易费用、降低管理成本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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