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 内地警察(不含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和公安现役部队人员)
保安局警务处处长 —— 省公安厅厅长(副部级)
警务副处长 —— 省公安厅副厅长(正厅级)
高级助理副处长 —— 省总队总队长(正厅级)
助理副处长 —— 省总队副总队长(副厅级)
总警司 —— 地级市公安局局长(副厅级、副省级市公安局长为正厅级)
高级警司 —— 县公安局局长(副处级)
警司 —— 县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局支队支队长(正科级)
总督察 —— 县公安局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高级督察 —— 中队长、派出所所长(股级,股所级为事实存在,但不是法定的公务员职务)
督察 —— 副中队长、派出所所长(理论上为事实存在,但不是法定公务员职务的副股级)
见习督察 —— 副中队长、派出所所长(理论上为事实存在,但不是法定公务员职务的副股级
警署警长 —— 主任科员
警长 —— 副主任科员香港警察简介:
香港警察是香港的八大纪律部队之一。香港的八大纪律部队是香港警务处、香港海关、入境事务处、惩教署、政府飞行服务队、香港消防处、医疗辅助队和民众安全服务队。香港警队是一支拥有29217名纪律人员及4583名文职人员的队伍(截至2016年7月31日)。警民比例及编制均为世界上最高及最庞大之一。水警总区有142艘轮艇,共2424名人员,为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警察水师。港警务处有近170年的专业经验,规模廉洁、警察力量规模庞大、高度效率及破案率,于1960年代开始,被国际上评定为亚洲最佳警队,为香港治安及社会稳定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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