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火耗银子”,就是一项不菲的收入。“火耗银子”指的是地方官从百姓那儿征税征费,会收到大量的散碎银子,这些银子经熔化后铸成大锭时,会产生一些损耗,叫火耗。火耗是要加到百姓头上的。开始时加收火耗还遮遮掩掩,后来也就是在明中叶——吴承恩生活的那个时代稍前,朝廷明文规定在赋税之外另收火耗,使之合法化。收多少哩?朝廷的规定从来没有被认真执行,总是要在标准上再加一些,几乎是公开的。加多少?凭官员的良心,多出来的都是他自己的。所谓的“三年清知府...
同意楼上的。实际上,在熔铸银子的过程中,随着冶炼工艺的进步,损耗是极小的。火耗最初主要是熔铸银子的工钱,后来熔铸银子逐渐由银店、银商所包揽,这里面又要加上商人的利润,但也远远达不到10%的水平,在商人十分贪心的情况下,有3%-5%也就了不起了。但我们伟大的官员们发现这是一条生财的好路子,于是在上面打起主意,人的智慧是无穷的,于是火耗越来越多,真正的损耗和商人、工人的得利微不足道,绝大部分成为官员们的额外收入。
在封建社会统治者靠加征附加税,各种摊派,大量搜刮民脂民膏,明代中后期的“火耗”附征就是一例。 明代中期实行一条鞭法后,赋税普遍征银,百姓所缴的银子由于纳税量不太多,大多以小块的碎银为主,各州县衙府汇总上缴国库时,要将碎银熔炼成大块,在碎银熔炼过程中发生的损耗,州县官吏要求百姓补足,于是在应缴税银之外,纳税人还要多缴一些,这多缴的部分就叫“火耗”,用来补偿熔炼碎银损耗和运输费用。按照碎银熔炼损耗规律,一般损耗率在1%-2%左右,而州县...
标签:火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