锺繇字元常,王献之字子敬。
锺繇(151-230年),字元常,豫州颍川郡长社县(今河南省长葛市)人。汉末至三国时期曹魏重臣,书法家。
锺繇出身颍川钟氏。东汉时期,举孝廉出身,历任尚书郎、黄门侍郎,协助汉献帝东归洛阳,封东武亭侯。后得到掌权的丞相曹操的信任,出任司隶校尉,镇守关中,功勋卓著,被比为萧何。累迁前军师。曹操受封魏王时,任魏国大理卿、相国等职。曹魏建立后,拜廷尉卿,再迁升为太尉,位列三公之首。魏明帝时晋升太傅,封定陵县侯。太和四年(230年),锺繇去世,谥号为“成”。正始四年(243年),配享魏武帝曹操庙庭。
锺繇擅篆、隶、真、行、草多种书体,在书法方面颇有造诣,推动了楷书(小楷)的发展,对后世书法影响深远,后世尊为“楷书鼻祖”。他与书圣王羲之并称“钟王”。南朝庾肩吾评其书为“上品之上”;唐朝张怀瓘《书断》评为“神品”。
王献之(公元344年-386年),字子敬,小名官奴,琅玡临沂(今山东省临沂市)人。东晋官员、书法家、画家、诗人,右军将军王羲之第七子、晋简文帝司马昱女婿、晋安帝司马德宗的岳父。
王献之少负盛名,才华过人。得到宰相谢安赏识,历任本州主簿、秘书郎、司徒左长史、吴兴太守,累迁中书令等职,与族弟王珉区分,人称“大令”。他先后迎娶郗道茂及新安公主司马道福为妻,嫁女于太子司马德宗(晋安帝)。太元十一年(386年),病逝,时年四十三岁。安帝时获赠侍中、特进、光禄大夫、太宰,谥号为“宪”。
王献之精习书法,以行书及草书闻名,在楷书和隶书上有深厚功底。在书法史上与王羲之并称“二王”,有“小圣”之称。又与张芝、钟繇、王羲之并称“书中四贤”。唐人张怀瓘《书估》评其书为“第一等”。同时,王献之还善于作画,唐人张彦远《历代名画记》目其画为“中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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