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资料前人之述备矣,就说一点自己的体会吧。
你一定是被推荐看《法理学与法哲学方法》吧,呵呵,我读大一时,法理老师推荐的就是这本书,它集各家所长,充分论证了法理学各种流派的渊源、主要观点及特色,可以作为法律初学者的法理学入门教材。但是,有利就有弊,正是因为博登海默先生过于客观的采纳了各个学术流派的观点,毕生都致力于总结和分析事业,其实对于法理学,他并没有形成具有自己个人特色的学术观点。与其说他是一位有建树的法理学家,不如说他是一位眼光独到...
埃德加·博登海默(Edgar Bodenheimer,1908年3月4日-1991年5月30日)是美国法理学家。
博登海默1908年出生于柏林,1933年为躲避纳粹而移居美国,1937年在华盛顿大学获得法学士(LLB)学位。
博登海默1946年起犹他大学任教法律,1966年起到戴维斯加利福尼亚大学法学院担任教授。1987年,邓正来和姬敬武翻译了博登海默1962年的著作“Jurisprudence: The Philosophy and Me...
看完博登海默《法哲学》一书,可能对很多东西没有理解好就匆匆看过了,有很多问题需要思考,特别是关于德国的先验主义理论的知识实在很比较难于理解。首先要思考一个问题是,法哲学要解决什么问题?法律是什么,法律的性质,法律的作用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书上说的有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法律理论,中世纪的法律哲学,古典时代的自然法,古典时代的自然法,德国的先验唯心主义,历史法学与进化论法学,功利主义。在这么多的法哲学当中,给我印象最深刻要数,自然法这一个概念...
是一个聪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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