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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解读系列——《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简介

2023-06-20 18:10:25 编辑:join 浏览量:581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解读系列——《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简介

前文已经述及整个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包括1个基本规范、18个应用指引、1个评价指引、1个审计指引,其中《基本规范》是“纲”,是“统领”,相对于应用指引它适用于所有企业,当然也是我们学习的重点。

《基本规范》共7章50条,其中:

1、 第一章 总则(1-10条),明确了行文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原则,要素等;

2、 第二章 内部环境(11-19条);

3、 第三章 风险评估(20-27条);

4、 第四章 控制活动(28-37条);

5、 第五章 信息与沟通(38-43条);

6、 第六章 内部监督(44-47条);

7、 第七章 附则(48-50条)包括解释部门、实施日期等。

作者自认为讲解制度文件较难,原因在于文件本身自带的“严密逻辑”和“精要语言”。“半吊子”老师往往会把学生带偏了,甚至没有自学的效果好。作者也是“半吊子”,故不敢做过多的去扩展,这里只罗列结构(从中也可以管窥文件制度的一般逻辑,对自学文件有很大帮助),对重要条文配以图表形式,以帮助大家去理解消化。如您对某些内容有疑问或疑意,我们可单独讨论。

01 第一章 总则(1-10条)

一、目的与依据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实施五原则

第四条 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这里需要重点关注与小企业实施原则的差异

四、实施五要素

第五条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02 第二章 内部环境(11-19条)

内部环境八方面

> 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

> 审计委员会;

> 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与业务流程;

> 内部审计;

> 人力资源政策;

> 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

> 企业文化、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 法制观念。

其中,治理结构归纳如下:

03 第三章 风险评估(20-27条)

一、根据控制目标开展风险评估(第20条)

二、识别内部与外部风险,确定风险承受度

第二十一条 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风险承受度是企业能够承担的风险限度,包括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层面的可接受风险水平。

1、内部风险

2、外部风险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风险应对策略包括: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风险承受。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04 第四章 控制活动(28-37条)

“七大措施和两大机制”

05 第五章 信息与沟通(38-43条)

一、信息的收集与反馈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企业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

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

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二、反舞弊机制

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06 第六章 内部监督(44-47条)

一、内部控制监督制度

第四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或经授权的其他监督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日常监督是指企业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是指在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的范围和频率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以及日常监督的有效性等予以确定。

二、内部控制缺陷的识别与自我评价

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当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

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企业应当跟踪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并就内部监督中发现的重大缺陷,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方式、范围、程序和频率,由企业根据经营业务调整、经营环境变化、业务发展状况、实际风险水平等自行确定。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上市公司有特别要求)

第四十七条 企业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适当的形式,妥善保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记录或者资料,确保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的可验证性。

07 第七章 附则(48-50条)

第四十八条 本规范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规范的配套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 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以上为《基本规范》重点内容的概况,建议大家下载文件,逐条逐句的进行学习、领会。跟着“内控体系”的思路,下节我们进行具体应用指引的学习。

谢谢阅读,祝好!

标签:规范,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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