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儿是在胎儿期、新生儿期以及日后发育期内存在对生长发育和机体功能有高度危险因素的小儿。具体包括:
1、早产(胎龄<37周)、过期产(胎龄≥42周);多胎。
2、低出生体重(出生体重<2500克)、巨大儿(出生体重≥4000克)。
3、宫内、产时或产后发生窒息:有胎位不正,胎盘早剥,胎膜早破,脐带绕颈、打结、细小,胎盘老化、钙化,羊水过多、过少、污染等,出生时窒息时间≥5分钟,或5分钟Apgar评分≤5分。
4、新生儿期患有缺氧缺血性脑病、颅内出血、持续性低血糖(不进食时间≥12小时)、病理性黄疸、感染、发热和抽搐史。
5、本次妊娠有先兆流产、保胎治疗、中、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收缩压≥160mmHg)、子痫、感染(孕3个月内体温38℃以上持续7天)、腹泻等;服用过对胎儿有毒性的药物;接触有害理化因素如放射线、有毒化学药品等。
6、生母患有慢性疾病:高血压、肝炎、糖尿病、贫血、甲状腺肿大、心脏病、癫痫、自身免疫性疾病、其他。
7、生母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自然流产≥3次;妊娠次数≥4次;死胎、死产史;此次分娩年龄≥35或<16岁。
8、有家族遗传病史、生母智力低下、发育畸形。同胞中有脑瘫病史
9、无上述高危因素,但在查体中发现大运动落后3个月者。10、过敏体质儿、营养不良儿、贫血儿、佝偻病儿、反复呼吸道、消化道感染儿、缺乏刺激和早期教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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