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许昌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许昌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分别由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市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现任中共许昌市委副书记,许昌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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