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开四停四”限行于2018年于7月1日开始实施,开四停四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限行对象:非广州车牌。
管制范围:基本包括整个中心市区,具体如图。
管制措施:如图。
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的日期: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期间、中国共 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期间、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期间、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
处罚措施:按相关规定,每次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每辆车每个自然日处罚1次。
标签:限行,限号,开四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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