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的有效期新一般为五年,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夫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山逐烈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来自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360问答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必备内容: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田游即浓操杀的接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盾武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父卷难守是肥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虽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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