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根据英联邦法律,英国女王是英联邦国家元首,是英国国会的最高首领,也是英国武装部隊总司令。
具体权力:一是有权解除国会和首相。二是英国所有法律都必须经过女王同意。三是首相解散议会和进行国会大选要经过女王同意。四是对外宣战必须由女王行使。五是重大外交事务要请示女王同意。六是每周二参加和首相二人的国事讨论会,由首相禀报国家国际政治动态并听取女王意见和建议。
现任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1926年4月21日出生,1952年2月6日登基,1953年6月2日加冕女王,是英国在位最长的君主。英国女王在法律有规定的上述权力,但女王从来很少用过这些权力,一般情况下由国会最大党领袖——首相处理国家事务,给人感觉英国女王好像没有实权一样,但并不是说英国女王没有实权,只是没有用过罢了。英国首相虽然手中有实权,但他(她)该走的手续和过程还必须走。听说女王不轻易动用权力的原因是怕造成宪政危机,担必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因为解除首相关系到自己的威望高还是民选出来的首相威望高这一敏感政治问题,不论什么结果,都会破坏英国现有的政治平衡,这是女王不愿意看到的问题。当然,历届英国首相都很尊重英国女王,包括英国的民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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