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现冒名顶替上学事例频频,都是顶替者冒用了被顶替人的身份获得教育资格,让被顶替人失去了靠知识改变命运的机会,这样的行为真的是非常不道德。
据悉,顶替者长期使用他人的身份,可能触犯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在冒名顶替过程中,提供协助的公职人员,可能触犯滥用职权罪;此外,招生过程中涉事的相关人员,可能触犯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
对于如何补偿被顶替者,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律师刘昌松说,目前,我国关于受教育权被侵害如何赔偿还没有具体规定,建议尽快立法,规定时采取严厉的惩罚性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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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又出现冒名顶替上中专
6月16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新闻办发布情况通报称,有媒体报道“山东聊城又出现冒名顶替上中专,冒名者系街道党委委员,纪委已介入”一事,该区根据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前期调查情况。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柳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下一步,对该事件涉及到的其他问题,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媒体报道,山东聊城的王丽丽(曾用名王丽)近日反映称,她在1996年以王丽这个名字报考了聊城一学校,因一直未收到录取通知书误认为未被录取,后调查发现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王丽”冒用了其身份信息就读。
6月16日,王丽丽告诉南都记者,已看到相关通报,希望下一步能查清事实。“今天太多电话了。感谢社会媒体、热心人士,感谢政府感谢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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