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原交通厅厅长曹森有没有受到法律制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巡视员、基建办主任杜必栋在机关基建工程建设项目上,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5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杜必栋因涉嫌受贿罪,近日被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8年至2012年,杜必栋等人在省交通厅职工住宅建设管理中涉嫌索取和收受贿赂。2012年12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中纪委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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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杜必栋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80万元,
收缴赃款315万元;陕西省纪委给予交通厅原厅长曹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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