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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聊城假药案 主任医师开假药不构成犯罪

2024-06-08 20:28:49 编辑:join 浏览量:545

通报聊城假药案 主任医师开假药不构成犯罪

对于“聊城主任医师开假药”的事件,大家都知道吧?引起了省政府高度的重视!现在警方通报聊城假药案件了,没有发现主任医师从中获利,也没有证据证明患者与药有直接的关系,所以,主任医师开假药不构成犯罪。

医师开假药据了解,医师开的“卡博替尼”药物,这种药物在药品管理法规里,被视为是假药!那么,主任医师这没有构成犯罪呢?现在警方通报聊城假药案,虽然医师的行为是违法,但不构成犯罪!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2月25日,山东新闻联播《今日聚焦》播出了聊城市肿瘤医院医生开具抗癌假药的事情,聊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事,目前,涉事医院、当地公安以及卫生部门连夜做出整改。

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事情大致经过。2018年王玉青父亲在聊城市肿瘤医院治疗。主任医师陈宗祥向患者家属推荐了一种叫做“卡博替尼”的药品,并写在医嘱单上,王玉青通过其他患者家属,花26000元先后买了两盒印度产“卡博替尼”。第一盒吃了效果还好;第二盒服药一段时间后,王玉青父亲出现呕吐厌食等反应。

2018年11月父亲去世后,王玉青将药品拿到食药监鉴定,鉴定结果是假药。在之后几个月的维权路上,王玉青遭到了聊城市肿瘤医院、当地卫生部门的推诿,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更是不予立案。目前,涉事医生陈宗祥仍在正常坐诊。而自2018年1月至10月,陈宗祥所在的第二病区有6人的住院病程记录中存在”卡博替尼”字样。

事件最新进展

记者从山东公安官方获悉,对“聊城主任医师开假药”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公安厅指导聊城市、东昌府区两级公安机关依法开展侦查调查,现已查清主要事实。3月24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陈宗祥、王清伟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依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卡博替尼”为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陈宗祥向患者推荐“卡博替尼”并列入医嘱,违反了《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经多方查证,未发现陈宗祥从中牟利,与药品销售人员也不存在利益关联,没有证据证明王某禹死亡与该药有直接关系。其行为虽属违法,但尚不构成犯罪,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对陈宗祥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王某青在其父去世后,多次辱骂陈宗祥和院方工作人员,扰乱医院正常秩序,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决定对其予以训诫。

另据侦查,段某真自2017年11月以来,大量代购、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境外药品并从中牟利,将另案处理。

标签:假药案,假药,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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