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比赛计分规则 计分 乒乓球比赛包括男女单打、男女双打和混合双打。双打比赛以两名运动员为一方,单打比赛以一名运动员为一信斗液方。有发球权的一方叫发球方,对方叫接发球方。 1.1一分 除被判重发球的回合,下列情况运动员得一分: (1)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发球; (2)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还击; (3)运动员在发球或还击后,对方运动员在击球前,球触及了除球网装置以外的任何东西; (4)对方击球后,该球越过本方端线而没有触及本方台区;销空 (5)对方阻挡; (6)对方连击; (7)对方运动员或他穿戴的任何东两使球台移动; (8)对方运动员或他穿戴的任何东西触及球网装置; (9)对方运动员不执拍手触及比赛台面; (10)双打时,对方运动员击球次序错误; (11)执行轮换发球法时,接发球运动员或其双打同伴,包括接发球一击,完成了13次合法还击; 1.2一局比赛 在一局比赛中,先得21分的一方为胜方,20平后,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 1.3一场比赛 (1)奥运会乒乓球比赛采用五滑物局三胜制,但双打预选赛采用三局两胜制; (2)一场比赛应连续进行.但在局与局之间,任何一名运动员都有权要求不超过两分钟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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