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甲酰胆碱是什么? 氨甲酰胆碱(碳酰胆碱、卡巴可 )为人工合成的胆碱酯类,主要作用类似乙酰胆碱,但不为胆碱酯酶分解。临床上氨甲酰胆碱可以用于治疗青光眼等。
氨甲酰甲胆碱可激动M胆碱受体,对N受体无作用,特别是对胃肠道和膀胱平滑肌的选择性较高,对心血管系统的作用几无影响。
其性稳定,可以口服,在体内不易被胆碱酯酶灭活,故作用较持久。主要用于手术后腹气胀、尿潴留以及其他原因所致的胃肠道或膀胱功能异常。
需要注意的是,氨甲酰甲胆碱作用与乙酰胆碱相似,能直接兴奋M受体和N受体,并可促进胆碱能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发挥间接拟胆碱作用。
氨甲酰胆碱是胆碱酯类作用最强的一种,其特点为性质稳定,作用强且持久; 对胃肠、膀胱、子宫等平滑肌器官作用强。
对心、血管系统作用较弱。小剂量即可促使消化液分泌,加强胃肠收缩,促进内容物迅速排出,增强反刍兽瘤胃的反刍机能。一般剂量对骨骼肌无明显影响,但大剂量可引起肌束震颤,乃至麻痹。
毒性远较氨甲酰胆碱小,过量中毒时可用阿托品完全对抗,临床应用较安全。
(1)过量时可引起皮肤潮红、出汗、恶心、呕吐、流涎、腹部不适、哮喘发作、胸骨下压迫感或疼痛,严重者可发生心肌缺氧、短暂的晕厥和心跳暂停、传导阻滞、呼吸困难、低血压,不自主排便和尿急。
必要时可用阿托品解救。
(2)绝不可作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以免引起强烈地不良反应。
(3)禁用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孕妇、消化性溃疡、支气管哮喘、显著心动过缓、冠心病、癫痫、震颤麻痹患者。
也禁用于机械性肠梗阻和尿路梗塞、痉挛等。
值得注意的是,是药三分毒,在服用氨甲酰甲胆碱时需注意,氨甲酰甲胆碱禁用于老年、瘦弱、妊娠、心肺疾患及机械性肠梗阻等患畜;切勿肌肉注射和静脉注射,中毒时可用阿托品进行解毒。
(责编:苏雅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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