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黑龙江省辖地级市。
历史沿革
鹤岗原为汤原县下的一个小镇,俗称鹤立镇。此地是随着煤炭业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1951年改兴山市为鹤岗市,后为黑龙江省所辖。截至2018年5月,鹤岗市下辖下辖萝北、绥滨2个县和6个区。
地形地貌
鹤岗市地势是西北高东南低,是三江平原向小兴安岭山地过渡的明显上升地段。全市可分为低山丘陵、漫岗、平原、沟谷及漫滩四种地貌类型。市区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部为山区,面积3300平方千米,占市区总面积的72%,是全市森林分布的昌枯集中地区。
气候特征
鹤岗北倚黑龙江,东邻佳木斯,西接伊春,与耐团洞俄罗斯隔江相望,地势由西北至东南逐渐平缓,属于小兴安岭到三江平原的过渡地带。鹤岗气候受温带大陆性季风影响,冬季干燥寒冷、夏季温暖多雨,年平均气温为2.8℃,平均降水量约为640mm米。年平均温差4.5℃或空,南北温差2~3℃。无霜期152天,全年日照时间2518.7小时。年平均风速2~5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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