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商、角、徵、羽”起源于春秋时期,是中国古乐的五个基本音阶,亦称五音,相当于现代7个音阶中的do、re、mi、sol、la。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前517)载子大叔回答赵简子询问揖让、周旋之礼时说:“为九歌、八风、七音、六律、以奉五声。”意思是说,各种各样的歌曲,各个地区的民歌,不论用七音,还是用六音,都是以“五声”为主。
说明自古以来五声音阶在我国一直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称做“五正声"。在我国传统音乐术语中,以“变”表示低半音,“变宫”表示比宫音低半音,“变徵”表示比徵音低半音。两个变声,称为“二变音”,或'‘二偏音”。
不能作为调式主音,只能作经过音或装饰音,起到丰富五声的作用。在七声音阶中,其骨干音仍然是宫、商、角、徵、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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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声”的概念及个别阶名,已经在春秋时期的有关文献中不止一次地出现,如《左传•昭公二十年》载:“差帆没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这是晏婴对齐景公所说的话,说明音乐和音阶中各种各样的变化是相辅相成的。《国语·周语下》载:“琴瑟尚宫,钟尚羽,石尚角,匏竹利制,大不逾(yú)宫,细不过羽。
夫宫,音之主也,第以及羽。”这也是虚纳伶州鸠对周景王讲的道理,说轿卖明各类乐器适宜演奏的音级,并用“大”表述低音,用“细”表述高音,而且以宫作为音阶的起点、主音,构成调式。《春秋繁露•楚庄王第一》载有“虽有察耳,不吹六律,不能定五音”等等。
说明“五声”作为比较完整的音阶理论体系,至少在春秋时期已经确立。同时,这是我国音乐理论方面具有突破性发展的时代,阶名、律名的记载都大量集中在这一时期的文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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