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明和黑暗同存在的客观性。
光明与黑暗是事物的一体两面,是矛盾的统一体,是一对共生共存的孪生兄弟,有光明的地方就必然会有黑暗。在推进全球核安全进程中,必须永怀追求光明之心;必须树立辩证的光明观,追求光明要看到黑暗的存在,做好与黑暗势力做坚决斗争的各种准备。
二、光明必将战胜黑暗的真理性。
在光明与黑暗的矛盾统一体中,光明始终是主导力量、积极力量,对黑暗有限制、驱散作用。在推进核安全进程中,要充分发挥光明的积弊升极作用,树立光明必将战胜黑暗的信心,把与黑暗斗争的责任扛在肩上。
特别是世界核大国,必须遵守共同承诺、履行控核限核责任。只有全世界共同努力租磨老、同心同向,核扩散阴霾才会被光明驱散。
三、光明与黑暗相斗争的博弈性。
光明与黑暗作为对立的双方,必将相互博弈、相互斗争,处于此消彼长的斗争过程。只有光明的力量壮大起来,才能有效抑制黑暗的滋长。
在推进核安全进程中,防范核风险、核恐怖的事业不会一帆风顺,必须遵循光明与黑暗博弈规律,强化长期斗争意识,努力把黑暗力量、消极力量压缩在最小范围、控游明制在最小风险。
标签:光明,黑暗,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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