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异端,指不符合正统思想的主张或教义,通常含有负面的含意,或称旁门左道;但也可指不重要的思想流派,即小道。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论语·为政》),朱熹的解释:“专治而欲精之,为害甚矣”,意即专门仅仅钻研于义理的一端,是很有害的行为。子夏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论语·子张》),《正义》的解释:“小道谓异端之说,百家语。”异端一词常在宗教中被使用,或称外教为异教。异教往往指本教以外的教,而异端则侧重指本教产生出来的非主流教派,但也可禅吵包括指非本教的异教。中国人通常是以儒教为主、融合了道教、佛教为辅的三教合一的信仰,因此对于儒释道、百家之言这些不同的思想学说和宗教信仰都能博采众长。在西方闪米特一神诸教中,由于其极强的排他性,“异端”一词具有完全不同的意味。“异端”一词的使用,因受使用者的信仰理念所影响,所以其使用往往甚具争议。极端,形容词。(1) 事物发展的端点状态,两个最高峰,两个互为对立的方面,再也发展不下去的,已经到了最高的境界;如:极端内向(从不主动与人交流,处镇喊于最为沉默的情况) (2)达到极点的,至顶端的 (3) 非常例,如: 生活极其贫困。异教又称异教信仰,通常指与世界流行的正统宗教信仰有异的宗教或信仰。多数新异教人认为,异教与邪教、异端同样为贬抑用语,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几者有着本质的不同。异教就不同宗教信仰者而言各有所指。例如就基督徒或基督信仰而言,异教或异教信仰指的是基督信仰之外的宗教信仰,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与许多新兴宗教;相对地,佛教虽然对其它宗教极为包容,如允许佛教徒阅览其他宗教书籍等,不过仍称佛教以外的基督教、伊斯兰教等为异教或外道。异教通常信仰黑暗之类与光明不同的东西。但不是邪教,并不信仰邪恶,相反,比其他信御袭野仰更懂《辩论法》:黑暗不是邪恶,光明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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