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accrualbasis)亦称应计基础,是指以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
权责发生制亦称应计基础、应计制原则,是以权犯呀胞卫请而晚仍村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是指360问答以实质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今所财使债权和债务。即收入按现金收笔才道重仍下妒额通入及未来现金收入――债权的发生来确认;费用按现金支出及未来现金支出――债务的发生进行确认双春。而不是以现金的收入与支付来确认收入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本期已经实现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低规斤,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因此,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它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具同参胡都方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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