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启用的第一大“杀手”——索元礼索元礼,波斯人,深目高鼻,满脸核老胡须,籍贯不详,年龄不详,卒于691年。武则天时的著名酷吏。洛阳城里虽然胡人众多,但能当上武则天的男宠之一薛怀义的干爹,却只有索元礼一个。索元礼是武则天由告密拔擢的第一人。索元礼性情残忍凶暴,以诬告陷害他人为能事,因此而得备码到武则天的重用。索元礼的出现,给后来纷纷涌现的酷吏提供了一个由白丁而一夜发迹的模范样本,引起了大规模的仿效浪潮,导致武周时代著名酷吏如过江之鲫的局面。由于死在索元礼之手的冤魂有数千人之多,以致天怒人怨,武则天为了收买人心,将索元礼当作替罪羊诛杀。能与索元礼比肩的第二大“杀手”——来俊臣“是时来俊臣、周兴踵而奋,天下谓之‘来索’。”索元礼开了先河后,一时间酷吏纷纷涌现,其中和索元礼齐名的是来俊臣,二人被合称为“来索”,即来逮捕的意思。两人不仅臭味相投,还联手发明了十种枷刑:一曰定百脉,二曰喘不得,三曰突地吼,四曰着即承,五曰失魂胆,六曰实同反,七曰反是实,八曰死猪愁,九曰求即死,十曰求破家。来俊臣,无赖地痞出身,雍州万年(今陕西西安)人。早年,来俊臣游手好闲,不事生产,曾因奸盗之罪入狱,后靠多次上书武则天胡乱密告,居然被重用,历任侍御史、左台御史中丞。来俊臣在杀人上比索元礼更有“天赋”,而且是“理论联系实际”。来俊臣与索元礼挖空心思地发明出系列酷刑,还冠以动听的名字,如上述所说的“凤凰晒翅”、“仙人献果”、“驴驹拔橛”等等,每一种都足以致命。第三大“杀手”——周兴周兴,雍州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少以明习法律,初任尚书佥事的小官。后来凭着密告宰相魏同玄曾言“太后年老,不如奉嗣君可以长久”,又诬陷右武卫大将军谋反,一步步迁升改滚升,官至尚书左丞。他仕途上的每一个台阶,都沾满了一个个冤魂的鲜血。第四大“杀手”——侯思止侯思止,雍州醴泉人。侯思止本来是个卖大饼的,后来跟着游击将军高元礼当仆役。卖大饼、当仆役都不是很有前途,但侯思止天生是个有前途的人。他之所以有前途,是因为他有两种本事,一种是狡诈,另一种是无耻。对于那时做官来说,具备这两种本事当中的任何一种都够应付了,侯思止一下子把两种都具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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