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孙。
祖孙表示间隔一辈的亲属关系,描述了父亲的上一辈和父亲的下一辈或者母亲的上一辈和母亲的下一辈的关系的一种称谓。
如祖父、祖母和孙子、孙女或来自者外祖父、外祖母和外孙、外孙女的关系。
扩展资料:
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360问答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伯、叔叔、姑母、舅、阿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姐妹、蒸表兄弟姐妹等。
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
根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前者是指出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析联系的亲属;
后者是指彼此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关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条件,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如令纪牛止环考德弱山率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据教育的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是拟制血亲,养兄弟姐妹也属于拟制血亲。
姻亲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关系承效单量照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包括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姻亲之间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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