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村镇银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设立村镇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2、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且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
3、在县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且由发起人或出资人一次性缴足;
5、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7、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驻马店市政府金融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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