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及计算方法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交通厅《关于明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政策的通知》(鲁价费发43号)文件精神,本公司所属公路及桥梁,将自2006年4月1日起调整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一、调整车辆通行费计征方式
我省境内所有收费公路,包括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和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实行按车型收费和计重收费两种计征方式。已安装计重设备的收费公路,对载重货车按吨公里计征车辆通行费,对客运车辆按车型计征车辆通行费;尚未安装计重设备的收费公路,对所有过往车辆按车型计征车辆通行费。
二、重新划分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
按照国家规定,将车型划分为五类,具体分类如下:1、2吨(含2吨)以下货车,7座(含7座)以下客车为第一类车;2、2吨~5吨(含5吨)货车,8座~19座客车为第二类车;3、5吨~10吨(含10吨)货车,20座~39座客车为第三类车;4、10吨~15吨(含15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40座(含40座)以上客车为第四类车;5、15吨以上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为第五类车
三、按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1、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类别|车型及规格|收费系数|收费费率(元/公里)|
客车|货车|
第一类|≤7座||1|0.40|
| ≤2吨|13基本费率为
山东省高速公路按照车型和里程收费。比如一类车,每公里四毛钱,跑一百公里,就是四十块钱。遇到特大桥和隧道会加收一部分费用。
山东高速集团所辖高速公路于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九)20时至2月3日(农历正月初一)20时(以出口时间为准)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免费期内,收费站入口车道按正常发卡,出口车道收回通行卡并免费放行。超限10%以上的货运车辆,仍按规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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