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根据我国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要求,建筑抗震以‘三个水准’为抗震设防目标, 即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全球范围内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国家,房屋抗震能力都能满足抗震性能要求。不同国家的设计地震加速度、房屋高度、结构体系等不一样,采用的装配式建筑抗震设防理念也不尽相同。
扩展资料
我国的抗震设计:
总体来看,我国在抗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上做得比较充分。
我国发布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等国家标准,对建筑物抗震设防分类、责任划归、防灾规划均有具体划分。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当遭受多遇地震时,城市一般功能正常;当遭受相当于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时,城市一般功能及生命线系统基本正常,重要工矿企业能正常或者很快恢复生产;当遭受罕遇地震时,城市功能不瘫痪,要害系统和生命线工程不遭受严重破坏,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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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的抗震设防思想是“三水准的设防目标”和为实现这一目标采取的“两阶段设计步骤”
这就是通常说的“三水准、两阶段”的设防原则:(注:可参考《抗震设计手册》第二版 龚思礼)
三水准设计目标的通俗说法就是“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为了实现这一设计准则,我国GB 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明确提出了三个水准的抗震设防要求,具体如下。
第一水准:当遭受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建筑物一般不受损害或不
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第二水准: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建筑物可能损坏,但经一般
修理即可恢复正常使用。
第三水准:当遭受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建筑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
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
在进行建筑抗震设计时,要满足上述三个水准的抗震设防要求。我国通过简化的两阶
段设计方法来实现。
(1) 第一阶段设计:采用第一水准烈度的地震动参数,计算出结构在弹性状态下的地
震作用效应,与风、重力等荷载效应组合,并引入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进行构件截面设
计,从而满足第一水准的强度要求;同时,采用同一地震动参数计算出结构的弹性层间位
移角,使其不超过规定的限值;另外,采用相应的抗震结构措施,保证结构具有相应的延
性、变形能力和塑性耗能能力,从而自动满足第二水准的变形要求。
(2) 第二阶段设计:采用第三水准烈度的地震动参数,计算出结构的弹塑性层间位移
角,满足规定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抗震构造措施,从而满足第三水准的防倒塌要求。
大震不倒,中震可修,小震不坏。
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标签:抗震,设防,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