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财产保全担保书,是指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为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供财产担保的法律文书。
制作财产保全担保书的要点是:
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财产保全担保书》
(2)担保人基本情况:担保人为公民,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全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果担保是由案外第三人作保证人的,还应写明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正文部分:
写明担保的案由及提供的担保财产。
(1)案由:写明担保人对何案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2)担保内容:主要写明担保人提供的作为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以保证用于赔偿因错误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的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如果是房产,需要打印房产的查册表,并且会以查封的方式确保不会转移;如果是存款的,需要将款项转入法院的账户。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担保人签名,担保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3)担保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五条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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