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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驾照新规

2023-08-09 08:22:23 编辑:join 浏览量:571

考驾照新规

法律分析:2021驾考新规:

1、异地分科目考试次数增加

为了方便群众异地参加驾驶证的考试需求,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异地分科目考试允许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一次调整为不超过三次。

2、自动挡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

为贴近实际驾车需求,减轻考生考试负担,小型自动挡汽车将取消科目二考试的“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

3、缩短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

申领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预约科目三考试的间隔时间由原来科目一考试合格的30天缩短至20天;而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则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的40天缩短至30天。

4、优化驾驶证代办业务

老年人可以通过亲友的“交管12123”手机APP账号,由亲友代办机动车牌证、驾驶证业务;

为老年人开设绿色通道或专门窗口,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申请人无法及时办理补换领驾驶证业务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委托他人代办,并且无需出具纸质证明。

5、方便退役军人和出国人员换证

推进与军队有关部门建立驾驶证信息互联核查机制,实现信息自动核查、自动比对,避免往返核查,方便退役军人就业、从业、驾车出行;

出国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等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2021年年底前未及时办理换证、审验导致被注销的,可以回国后6个月内按正常手续办理换证、审验等手续,从而恢复驾驶资格。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驾驶人考试、驾驶证核发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标签:新规,考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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