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又名《前汉书》,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由东汉时期的班固所著。在中国历史文化中,《汉书》是继《史记》之后我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中华上下五千年,古代典籍浩如烟海,在那些发黄的纸张背后,闪耀的都是智慧的光芒。东汉时期由班固所著的《汉书》就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史书。《汉书》,又名《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汉高祖六年,至王莽地皇四年,共230年的历史,其中的历史意义和价值可见一般。下面我们就来详细的了解一下!
《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它的记事始于汉高帝刘邦元年,终于王莽地皇四年。《汉书》的体例与《史记》相比,已经发生了变化。《史记》是一部通史,《汉书》则是一部断代史。《汉书》把《史记》的“本纪”省称“纪“,“列传”省称“传”,“书”改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
《汉书》的语言庄严工整,多用排偶、古字古词,遣辞造句典雅远奥,与《史记》平畅的口语化文字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可以说,《汉书》开创了我国断代纪传表志体史书,奠定了修正史的编例。
从内容上看,《汉书》采用了大量的诏令、奏议、诗赋等,对许多原始史料都原文录入,因此极具史料价值。比如《贾谊传》中的《治安策》、《公孙弘传》中的《贤良策》等,都是《史记》所未收录的。
另外,《汉书》新增了《刑法志》《五行志》《艺文志》等,许多条目的内容贯通古今,并不局限于西汉一朝。比如《刑法志》,第一次系统叙述了法律制度的沿革,还有一些具体的律令规定;比如《艺文志》,考证了各种学术派别的源流,记录了存世的书籍,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图书目录。而正史中专列《地理志》,也是从《汉书》开始的。
史学家意学诚曾在《文史通义》中说过:“迁史不可为定法,固因迁之体,而为一成之义例,遂为后世不桃之宗焉。”历来,“史之良,首推迁、固”,《史风汉》、史班或班马并称,两书各有所长,同为中华史学名著,为治文史者必读之史籍。《汉书》尤以史料丰富、闻见博洽著称,“整齐一代之书,文赡事详,要非后世史官所能及”。可见,《汉书》在史学史上有重要的价值和地位。
在中国文化史上,《汉书》的价值和地位,非后世一般史书可比;班固的文学才华,也非后世一般史官所能及。《汉书》为纪传体断代史的创始之作,后世历代纪传体“正史”,与其说源于《史记》,还不如说仿自《汉书》。从这个意义上看,东汉的《汉书》完全可以与《史记》比肩,为纪传之楷模,史书之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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