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虽然是一部成人片,但是还是意义深刻的算是剧情片吧。
其实在我出国之前,东南沿海某些省市重男轻女得厉害这件事,我只是略有耳闻。
出国之后,由于学法律的缘故,第一年暑假去了一家做移民的法律中心当志愿者兼实习,这才知道,福建人重男轻女这件事情已经出名到美国去了。
这么说吧,在加州这边,做移民相关法律援助的律师,基本都遇到过被卖来的福建姑娘。
她们被称为“walking merchandise", 会走路的货物。
曾做过一个法律援助案子,受害者是个十几岁的福建姑娘。
她的故事很有代表性:她是一个农户人家的长女,还有个弟弟。
在姑娘十几岁的时候,就有蛇头找到她爸妈,努力游说:你看你们家养个姑娘也没啥用,干嘛不交给我们带去美国打工赚钱呢?去美国打工可赚了呢,回头寄钱给你们家儿子娶媳妇呀。
爸妈迟疑:送到美国得要多少钱?
蛇头表示:不用担心啊,我们要手续费是要十万美金,但是不用你们出的,我们把姑娘带走打工去,姑娘打了工先给我们还钱,还完了,就给你们家里寄钱啦。美国打工可赚了呢,一年就好几万美金,三四年就还清啦,然后就一年几万美金地给你们寄钱!
于是爸妈算了算这笔账,划算!就把姑娘交给了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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