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心衰采用纽约心脏协会的心功能分级,具体如下:
1、心功能Ⅰ级:属于正常心功能;
2、心功能Ⅱ级:属于轻微心力衰竭,患者日常活动正常,剧烈活动时可出现气短、胸闷和呼吸困难等;
3、心功能Ⅲ级:患者日常活动时即出现气短、呼吸困难等症,部分患者可出现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
4、心功能Ⅳ级:患者出现端坐呼吸,日常休息状态下即出现呼吸困难和喘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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