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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梗概作文

2023-06-03 01:07:55 编辑:join 浏览量:568

作品梗概作文

作品梗概作文(精选30篇)

要想写好作文,优秀的题材是少不了的,所以平常要多少读书,多看看作文,积累知识,才能写出好的作文,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作品梗概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童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这是高尔基真实的童年生活。

阿廖沙是小说的主人公,他是一个善于观察的`孩子,能变别好与坏,即使在外祖父和两个舅舅的影响下,依然有勇气和信心,并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下和外祖母的宠爱下,逐渐成长为一个善良,坚强,正直和充满爱的人。

阿廖沙三岁丧父,母亲带他到外祖父家生活。而外祖父家是一个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习气的,令人窒息的家庭。在这个家庭中父子、兄弟、夫妻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六亲不认,甚至为一些小事常常争吵斗殴。外祖父有着矛盾复杂性格,他内心有善良的一面,但又喜怒无常,且脾气暴躁,毒打外祖母,把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幸好外祖母对他很慈爱,给他讲传说、童话和民间故事,并且对他进行了有益的教导,但她却独自承受着一切生活压力,毫无怨言。母亲被迫改嫁,几年后也因病去世了。外祖父破产后,阿廖沙被迫流落人间,开始了独自谋生的生涯。

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生活,结识了好多朋友彼得大叔“好事情”……

你读过这本书吗?如果没有,那就赶快读一读吧!让我们一起去了解,阿廖沙三岁至十岁的童年生活。

今天我从书橱里拿出了我的新书《汤姆索亚历险记》,听同学们说这本书很有意思。刚翻了两三页我就发现自己已经迷上它了。

小说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聪明伶俐极有说服力的一个人。他自幼父母双亡。从小被姨妈抚养。他受不了姨妈的虐待,决心要离开这个地方。他拿走了许多生活必需品、玩具,跟朋友一起离家出走了。他们偷偷划走了港口的小船,在半路上有说有笑,可不知怎么的突然进了一个山洞里。正准备出去的时候,他们发现洞口被大石头给堵上了。他的同伴都急哭了,可他却冷静了下来。他安慰着朋友说我们现在身边有好几天的食物和水,不用担心。汤姆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用风筝找到了出口。可就在这时,他们发现了杀人犯也在洞里。就在这紧急之时,汤姆和朋友爬了出去,利用洞口的石头将他堵在了洞里面。出去以后,汤姆用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船长,将他们俩送回了家,他也将杀人犯的事告诉了法官,他被全镇评为小英雄。他们俩所经历的事儿也被写成了文章。玻璃姨妈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改变了对汤姆的态度汤姆,汤姆从此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认真地读完了这本书,我还要把它讲给同学们听!

翻开书,一股墨水的清香扑鼻而来,印着黑色宋体的纸张像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吸引着我,狼王梦讲述了一位伟大的母亲叫紫岚,在广阔无垠的尕玛尔草原上,他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她的嘶吼,她的挣扎,他用母亲保护孩子时才有的眼神警告猎狗,他随时可以与他同归于尽。

天有不测风云,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狂雨夺去了一只小狼崽的生命,可是这样的伤痛,却只是开始,她饥不择食却找不到食物,在百般无奈中她选择吃掉那只已经死去的小狼崽才有足够的奶水,养育其余小狼崽,这是丛林里的生存法则。

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最后的心愿:登上狼王宝座!为了完成他的`梦想,他选择了偏心,她偏向于那只长得像黑桑的黑仔,给予他更多的母乳。果然黑仔不负众望。才半岁多点就不屑于打闹嬉戏有着超越同龄狼的胆量和勇气,但是这种胆量却成为了黑仔丧命黄泉的原因。

其实狼的世界和人类有些一样,都是有望子成龙的心理,狼也一样都希望自己的狼崽能成为新一代狼王,紫岚并没有因黑仔的死而放弃,将目标转为蓝魂儿身上,紫岚没有对以前那样和蔼可亲却多了一份急功近利,争强好胜的心理。

蓝魂儿和双毛的死使紫岚彻底绝望!未完成的使命像一块无形的石头压在紫岚的心里,喘不过来气。因为自己为了培养狼崽成为狼王,而提前衰老。她想去石洞看看自己的狼孙,却无情地被赶了出去,这位心灰意冷的母狼为了自己的狼孙,饥饿了二天后带着对失子的悲痛和老雕同归于尽。

可爱又可恨的母亲,她死得那么悲惨,她的一生为了培育狼王而活,也许是狼王梦才毁了她一生!

爱,一个多么熟悉的字,但爱是什么样的呢?读完这本《爱的教育》后,我找到了答案。我们都在爱的海洋里,感受着爱,享受着爱。但书中人与人之间的爱,却让我感动不已!

这本书是人们公认的世界级名著——原名《心》。它以日记的方式讲述了一位四年级的男孩,安利柯从四年级十月份开学的第一天一直写到第二年七月份,在他身边发生了各种各样感人的小事,老师在课堂读的每月故事,父母亲在他的笔记本上写的劝诫文章,他还有一群心地善良的同学。班长是个热心孩子,当他知道克洛西的爸爸是服刑回来的时候,他为了保护同学的自尊心,替洛克西保守住这个秘密;卡龙每当看见有人欺负弱小,他都会挺身而出。诺比斯和贝谛因为小事而吵架,但在家长的引导下,他们两人却成了最要好的同桌。毕业时安利柯和他的同学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自己的`老师和校长,心中充满了敬佩之情。

这本书中的每一场故事都写出了人与人之间深深的爱意,大至国家,小至父母,师长和朋友。每一件事都触动了我们的心弦;每一篇章节都值得人们地深思;每一个每月故事都感人肺腑。字里行间都透露着最伟大的爱,无处不使人惊叹。

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缺少爱,但这却是我第一次直白地感受到爱的纯洁和伟大!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著名小说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主要讲述了以汤姆·索亚为首的一群孩子丰富多彩的生活和他们冒险的故事。

汤姆·索亚幼年丧母,由姨妈收养,聪明顽皮的汤姆受不了姨妈和学校老师的管束,常常逃学闯祸。汤姆在镇上有几个好朋友:乔奇、班恩、吉姆以及哈克。一天深夜,他与好友哈克到墓地玩耍,无意中目睹了一场凶杀:乔埃杀死了一个医生,嫁祸给醉鬼彼得。两个孩子都害怕凶狠的乔埃,他们相互发誓决不开口说出真相。后来,汤姆和乔奇、哈克来到荒无人烟的杰克逊岛,在这里他们当起了“小海盗”,过着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日子。而镇上的人们在着急地找他们,找了好几天,镇民们渐渐绝望了。在镇民们为他们三人开追悼会时,三个调皮鬼却若无其事地出现了。镇上要开庭审理彼得杀人案了,汤姆和哈克出庭为彼得作证,混在旁听席中的乔埃落荒而逃。有一天,汤姆和哈克去寻宝,他们在鬼屋看到了乔埃和一个陌生人。他们听到乔埃和那个陌生人商量着要把抢来的金币藏到“二号十字架”下面。

之后,法官撒切尔的女儿贝琪央求父母约同学们到山上野营,大家来到魔克托尔山洞。汤姆和贝琪在洞内迷路了,汤姆靠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找到了山洞的.出口,他们终于出来了。为了避免有人再在魔克托尔山洞内迷路,撒切尔准备把洞口封死,汤姆告诉撒切尔,他们在寻找山洞出口的过程中遇到了乔埃。镇民们来到魔克托尔山洞,发现乔埃已在洞内倒毙多日了。汤姆带哈克再次来洞中寻宝,他们挖出了乔埃埋藏的金币。最后,他们划着小船回镇上了。汤姆的历险该对镇民们产生了怎样的震撼啊!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是瑞典的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本书结合了瑞典的地理,文化,生物等,是一本既有趣又可以学习知识的书。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本来是一个调皮捣蛋,不愿学习,爱捉弄小动物的坏孩子。一天父母不在家,他捉弄了可爱的小狐仙,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之后,尼尔斯遭到了动物的欺凌,在发现雄鹅马丁要飞走的时候竭力抓住它,却被它带上空中,混入了雁群,骑着鹅开始了他的别样旅行。

雁群的首领阿卡发现了尼尔斯,于是让马丁和尼尔斯回去,因为她觉得人类是动物的敌人。尼尔斯想要证明自己并在雁群里待下去。晚上,狐狸斯密尔偷袭雁群,捉住一只大雁时,尼尔斯勇敢地拉老狐狸的尾巴,救出了大雁。于是雁群便收留了尼尔斯。在旅途中,尼尔斯用魔哨将灰鼠引出了耶里格大楼;把狐狸斯密尔派出的貂、水獭击败,防止他们入侵雁群;帮助白羽乌鸦杀死了黑乌鸦大王……

尼尔斯在旅途中,学到了关于祖国的不少知识与文化,还有动植物生存技巧等,逐渐变成了一个非常爱国懂事、善良的人。随着大雁北迁尼尔斯又与马丁回家啦!尼尔斯变大了,与自己的父母团圆,而且他变得听话极了,由于见多识广,他谈吐颇有绅士之感,令人刮目相看。

这本书的知识面广,读来非常有趣,请大家快快读读看吧!别忘了,他还是世界第一部获得诺贝尔奖的童话书呢!

如果世界上真有值得发表的私人冒险经历,并且发表以后还会受到广泛欢迎,那么我认为非这篇故事莫属了——那就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出生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海就遇到大风浪,船只沉没,他好不容易才逃出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笔钱。第三次又遭遇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

船在途中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前都遇难,唯有读鲁滨逊幸存,只身漂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一些东西运到岸上,并定居下来。用木桩在帐篷周围围上栅栏,还做了家具,度过了最初遇到的困难。

他开始在岛上种植粮食,捕捉并驯养山羊,制作陶器等,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了17年后,一天,他发现岛边海岸上都是人骨,生过火,原来外岛的一群野人曾在这里举行过人肉宴。鲁滨逊惊愕万分。此后他便一直保持警惕,更加留心周围的事物。直到第24年,岛上又来了一群野人,带着准备杀死、吃掉的俘虏。鲁滨逊救出其中一个,他就是“星期五”。此后,星期五成了鲁滨逊忠实的仆人和朋友。最后,鲁滨逊被一只英国船只就回了英国。

一九四五年八月六日。世界上第一颗原子弹在广岛爆炸,或许事情的发展就始于这颗原子弹。

广岛被炸毁,父亲死于辐射,母亲带着昭广和哥哥生活困难,无奈之中她把昭广推上了火车,和喜佐子姨妈去佐贺生活。

到了外婆家,昭广以为外婆会款待昭广,可是外婆却让昭广烧火为自己做饭,昭广摸不着头脑。以后,昭广才发现外婆每天早上都是四点起床,中午回家,昭广终于明白了,外婆每天早上来不及给昭广煮饭,让昭广自己学会照顾自己。

外婆每天都用一根竹竿来门前捞河面上的东西,如:水果、蔬菜、枯枝落叶,有一次甚至还捞到一只木屐。外婆说这样既为我们提供了生活便利,又可以保护环境。外婆的智慧真的.是数一数二的呀!

此外,昭广在学校里也备受关注。全校都知道昭广的母亲住广岛。在每次运动会上,外婆给昭广带米饭以及甜姜片和梅干。在中午吃饭时,昭广的班主任会经常以肚子疼或吃不下等理由,去跟昭广换午餐盒饭。回到家里,昭广把这件事告诉了外婆,外婆说:“真正的爱是人别人觉察不到的。”

佐贺留给昭广的印象是难以忘怀的。阿嬷是昭广的人生导师。上了中学,昭广准备离开的时候,昭广含着泪说:“阿嬷,再见。”他走向火车站,向阿嬷挥手。再见,佐贺。

尼尔斯是一个很顽皮的小孩。故事开始的时候,爸爸叫他在家里念书,尼尔斯想,就念一两页,然后去玩儿就行了。爸爸从尼尔斯的眼神里看出了他的心思,然后说,你要一页一页把一整本书念完,我会跳着考你的。于是,尼尔斯只能乖乖地念书了。

尼尔斯念着念着就睡着了。当他醒来的时候,看见妈妈的箱子是打开的。不知道是谁打开的,因为妈妈从不会让别人打开她的箱子。他吓得一动不动了,像被冻住了。然后他看见了一个小精灵,原来是小精灵打开的妈妈的箱子。尼尔斯用一个网抓住了小精灵,小精灵拿出了三个宝贝,说:“把我放了,这三个宝贝就送给你。”尼尔斯移开了网,小精灵溜走了,尼尔斯又睡着了。尼尔斯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变成了小精灵。他看见一群大雁从天空飞过。这让他想起了雄鹅莫顿,莫顿很喜欢跟随鸟类到外面旅行。于是,尼尔斯找到了马上要起飞的莫顿,紧紧抓住它的脖子,开始了骑鹅旅行记。

我觉得,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应该叫大拇指骑鹅旅行记。因为尼尔斯变成了个小精灵,就像大拇指一样。其实是大拇指跟着一只白鹅,跟随大雁去旅行了。我希望,我也能像尼尔斯一样可以骑着鹅去旅行,但是我要让一个小精灵把我和家人一起变成小精灵,骑着一群鹅去旅行,要不然我会想念爸爸妈妈的。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明朝吴承恩的著作——《西游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孙悟空出世拜师大闹天宫,这是全书最精彩的章节,热闹非凡,孙悟空上天入地好一段折腾,将他反抗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唐僧西天取经路上先后收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三个徒弟,并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修成了正果。作品曲咋地反映了现实社会的矛盾,通过取经人和妖魔的斗争及神佛语与妖魔之间的关系,表现了人们群众战胜困难的乐观精神和封建时代的统治阶级统治的腐朽、程序的混乱。

其中大闹天宫这一段是我最喜欢的,孙悟空因为玉帝给他了一个最小的`官职而愤怒不己,于是,孙悟空就一个筋斗云回到花果山上,玉帝派李天王与哪吒住那孙悟空,但他们两个都无法打败孙悟空,就回去说给玉帝听,太白金星说不如给他一个有名无禄官职,但是孙悟空在蟠桃大会上捣乱,自己又逃回花果山来,玉帝派二郎神等人捉拿妖猴,太上老君准备把他练成仙丹,但孙悟空铜头铁臂,刀枪不入,反而练成了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最后,孙悟空却被如来,用五指山压住。

这本书为什么让大家觉得好看?为什么那么的家喻户晓?因为他有生动的动作描写,炉火纯青的语言,才让故事生动起来。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课外书。真是受益匪浅!

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海伦的小女孩儿,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是好景不长命运捉弄人,在一次猩红热后,她成了一个盲聋人,虽然生活很困难,但是这些挫折打击并没有让她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在不断地努力下,她以超出常人的毅力、学习、坚持,成功进入哈佛大学,并顺利毕业。创造了一生的神话,这一颗不会放弃的心,和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学习。

读了这篇,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海伦一生中接受了许多挑战,坚持面对困难。终于在黑暗中有了光明。海伦教了我们怎么坚持,面对困难不要放弃。既然盲聋人能做成的.事,我们正常的人岂能办不到?

那一次,学校要举行运动会。我和我们班的同学代表班级参加长跑比赛。因为是第一次,在这么多人的面前比赛。我们都很紧张。但是我想到了海伦的坚强。于是我每天坚持都在操场上跑两圈回家,可是我同学满不在乎,把这件事已经忘到九霄云外了。到了比赛的日子,我们在比赛场上奋力地奔跑,最终我获得了二等奖,我知道这都是海伦精神在鼓励着我前进!

还有一次,我练习骑车,看到别的小伙伴骑着车玩得那么出色、那么得心应手,我以为很容易,我就试了试,一下、两下,当我再骑一下时,我和自行车摔倒在地,惹得众人大笑,我很狼狈,我很生气,准备放弃时,想起了海伦的坚强,于是我又开始反复练习,摔倒再起来骑,倒了再骑…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月后我终于学会骑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海伦精神将永远激励我前进!

在一个奇妙的下午,天空中飘漫着一丝淡淡的甜味。爱丽丝与她的姐姐一同在草坪上度过这漫长的下午,但姐姐只会一味地读书。爱丽丝早已厌倦了,独自起身准备去哪儿玩玩,而就在这时,一只怀里揣着一块怀表,会站立的白兔在远处山丘跑过。爱丽丝飞快地躲在一棵大树后,白兔不一会儿就跑到跟前,令她惊奇的是,白兔正在说话,爱丽丝跟随着白兔,一不小心滑进了兔子洞,开始了一场奇妙的梦境旅行。

梦中不仅有欢乐、奇怪,还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比如有许多会说话的生物,以及一些会活动的纸牌士兵。回家的路上她遇见了会隐形的柴郡猫、爱睡觉的睡鼠和总是哭泣的素甲鱼,本以为就要结束了,但她遇见了红心王后,王后的脾气十分暴躁,古怪的地洞下,所有人都疯疯癫癫,脾气古怪又像得了什么怪病,只有爱丽丝一个人头脑清醒,而地下的人却感觉她才是怪人。而暴躁的王后本就不喜欢爱丽丝,这里所有的人都排斥她,所以王后命令纸牌士兵将爱丽丝抓回宫殿,她一次又一次凭借自己的`智慧得救。红心女王十分生气,因为士兵们翻山越岭也没有找到爱丽丝。

在千钧一发的最后危急时刻,爱丽丝被惊醒,虽是一个梦境但完全体现出了一个孩子的童真,聪明伶俐,天真活泼,她总会口无遮拦,当着老鼠的面谈猫,而伤了老鼠的心时,又用小孩的可爱,单纯的心灵恳求老鼠留下,因为书中饱含着纯真美好的情感,所以这本书一代一代流传。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字叫做《皮卡的八哥》。这本书是由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这本书中有许多的故事,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最后一个故事一一《背叛的门牙》。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皮卡的好朋友,也是死对头李哲在参加一次演唱会的.时候,皮卡以及李哲互相争夺领唱的位置,最后他们两个都当了领唱,同心协力带领队伍夺得了第一名。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我们要像书中的皮卡和李哲一样,互相争第一,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但在竞争的过程中不能伤害了朋友情谊,因为有时候我们是需要朋友的,“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嘛。我也明白了,朋友之间应该同心协力。“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可以完成很多我们一个人完成不了的事情。有一次,学校里举行朗诵比赛,比赛前,领读员就常常给我们指导,监督我们训练演讲,看着我们一遍又一遍地试演。比赛时,4个领读员昂首挺胸,带领我们将演讲声情并茂地表现出来。刚读完,台下就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我们都笑了,为我们付出的心血,为我们获得的掌声,为我们得到了认可。通过我们的努力和团结,最终取得了特等奖。

“一根筷子容易折,十根筷子抱成团”在巨大的困难面前,一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但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能拥有巨大的力量,最终赢得胜利。

《董存瑞故事》梗概

1948年,董存瑞所在的解放军部队准备攻打热河的隆化。敌人妄想阻止我军前进,在隆化城旁造了许多的碉堡。为了减少部队的伤亡,所以,就要把它们一一炸掉,给大部队前进扫清障碍。

董存瑞所在的二排,在这次战斗中的任务就是炸碉堡。 战斗打响了,二排的战士们,一起去炸碉堡,董存瑞在炸碉堡时,把耳朵震得嗡嗡响,头被气浪震得发晕,但他仍然坚持着,先后又炸了二个碉堡 ,其他战士也炸了很多碉堡,我们的部队随着冲锋号的`响声冲了出去,可是在干河的那座桥上,几块砖掉了下来,接着一个枪管出来了,向我军阵地扫射,董存瑞所在的连队不得不停下来,连长命令二排战士在15分钟内炸掉这座桥型碉堡,友军在东南角进攻,也在院中被阻,这时二排战士自告奋勇去炸碉堡。

可是,第一名和第二名,还没到桥下就牺牲了,董存瑞立刻拿起炸药包冲向桥头碉堡,从敌人的枪林弹雨中冲了过去,腿被子弹射中,受伤了,但是他没有倒下,继续向前,一直冲到桥的下面,他把炸药包两次放在桥沿上,都滑了下来,他心急如焚,心想,每耽误一分钟就会有许多同志的牺牲,所以他用手托起炸药包,拉着了导火索,董存瑞向战友们大声喊道:“同志们,为了胜利,前进!”之后“轰”的一声,碉堡被炸毁了,董存瑞也牺牲了,战士们一齐冲向了隆化,一会儿,隆化中学升起了五星红旗,隆化解放了。

随后战友们和师首长,来到桥型碉堡废墟旁,脱下了帽子,为董存瑞致敬。 董存瑞的牺牲重如泰山。他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换来了今天的和平安宁,人民安居落业,国家繁荣昌盛。我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从前有个美丽的女孩,她的母亲得病死了。女孩哭得伤心极了。爸爸又娶了一位继母。继母还带来了两个女儿。不久,爸爸也病死了。继母和她的.女儿都很坏。他们让灰姑娘在厨房干重活,身上穿得脏脏的,给她起名叫"灰姑娘"。

有一次,王子要举行舞会选妻子,邀请所有的年轻姑娘参加,灰姑娘的两个姐姐赶紧打扮起来。灰姑娘也被邀请了,可继母说 ;"你别想了,在家干活吧!"继母把她关进柴房。灰姑娘非常难过。正在这时,一个仙女出现在她的面前。仙女变出了一套美丽的衣服,一双水晶鞋和一辆南瓜车送给灰姑娘。"你去参加舞会吧!但是魔法只能维持到午夜十二点。"南瓜车载着灰姑娘飞快地驶向皇宫。美丽的灰姑娘一进皇宫见到王子,王子立刻就爱上了她。

整个晚上,王子只和灰姑娘一个人跳舞,灰姑娘觉得幸福极了。当十二点的钟声敲响时,灰姑娘慌忙离开了皇宫,她在匆忙中跑掉了一只水晶鞋。王子为了找到灰姑娘,下令所有的姑娘都要试穿那只水晶鞋。继母的两个女儿无论怎么使劲也穿不进去。当轮到灰姑娘时,她的脚一下子就穿进去了,非常合脚。王子把灰姑娘带回皇宫并举行了隆重的婚礼。从此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雀芹家门口有一棵大桂花树,大家都很喜爱。因为桂花树高而且大,开出来的花也香。

8月中的某一天是要摇桂花的。大家要先洗脚,洗好了才能上席子摇花。可有两个人却没有被邀请,分别是不爱干净的`长腿二鬼和爱干净的婉玲。

长腿二鬼不被邀请很好理解。但婉玲很爱干净,却受冷漠,从来不受欢迎,是因为她没有爸爸。婉玲的妈妈走了,只剩外婆照顾她。等婉玲上学了,却发现自己备受疏远,她不想上学了,可外婆打她,她只好去了。这该摇花了,可没人邀请自己,婉玲自己先去洗脚,主动上席子,却令摇花的孩子们尴尬了。

那以后,婉玲喜欢上了荒野空旷的感觉,经常在荒野玩;后来婉玲又喜欢上了火的律动,天天带着火柴,到荒野放火,又用树枝把它拍灭。

有一天,婉玲发现了桂花树下着了火,便急忙叫人,可她娇弱,声音小,没人听见,只好自己拿起飘在河上的大树枝拍打,再拿起一桶桶水灭火。后来,大人们终于闻讯赶来,帮着一起灭了火。可大家却怀疑火是婉玲放的,婉玲很伤心。还好后来人们知道火是长腿二鬼放的,便愧疚地决定找婉玲道歉。

谁料第二天天亮了,起得早的人发现:婉玲准备离开小镇了。大家赶忙去追船挽留。后来,婉玲搭船返回了小镇,大家也接受了她,在这一年应该摇花的时间邀请了她。

婉玲不再受大家的冷漠了,大家也都愿意与她玩了。

我很喜欢读书,尤其是喜欢读儿童小说。今年寒假之前,妈妈给我买了十几本小说,其中我最喜爱的一本就是《蜻蜓眼》。《蜻蜓眼》是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国际安徒生奖得主曹文轩的一部长篇力作。

一九二五年,阿梅的爷爷---一个中国丝绸商之子杜梅溪,在他当水手来到法国马赛的时候,偶遇阿梅的奶奶奥莎尼---一个美丽的法国女子。他们相识、相爱、结婚生子,在里昂度过了十四年的幸福时光。期间,阿梅的太爷爷赠送给阿梅的奶奶两颗稀世珍宝---蜻蜓眼。

一九三七年,日本占领上海,杜家的丝绸生意日渐衰败。一九三九年深秋,阿梅的.爷爷奶奶带着孩子们回到了上海的蓝屋,阿梅的奶奶开始她在中国的三十多年的生活,直到生命的尽头。

在上海生活期间,蓝屋的生活每况愈下,但阿梅的奶奶始终保持着那份优雅、乐观、坚韧。阿梅的奶奶是优雅的,她喜欢穿旗袍、喷香水、喝咖啡,即使在日子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她还尽力保持着她的习惯。阿梅的奶奶是乐观的,在生活十分拮据的时候,她想尽一切办法,让全家人包括佣人都尽可能吃饱穿暖,甚至不惜拆掉自己的毛衣给阿梅做毛衣,还让阿梅坚持学习钢琴。阿梅的奶奶是坚韧的,她被怀疑成间谍,遭受不公的待遇,但她没有被挫折击垮。同时阿梅的奶奶也是无私的,她把全部的爱都给了她所爱的人。

我真的非常喜欢曹文轩的小说。今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积累丰富的知识,并向书中的杰出人物学习!

这是著名儿童文学家张天翼写的一本书,故事惊险又刺激,难过又有趣,读了后还让人陷入沉思……

书中写到有一对老夫老妻生了两个儿子,大哥名叫大林,小弟名叫小林。兄弟俩十岁那年,他们的父母去世了,为了生存,兄弟俩只好出去找工作。路上,他们遇到了一个可怕的怪物。于是他俩决定分头跑,跑了很久,终于把怪物给甩了,但是兄弟俩就这样走散了。后来,弟弟被一只狗绅士和一只狐狸当成废物捡回去了,然后他又被拍卖给了四四格先生。四四格每天都让小林干没完没了的活,没有饭吃,还不让他休息,也不给工资,小林和他的同伴们受尽了四四格的虐待,终于大家团结起来把四四格打死了。可是打死一个四四格又来了一个四四格,小林他们最终都无法摆脱四四格们的'欺压,于是他们就一起逃跑。结果小林遇到了开火车的中麦伯伯,他就跟着中麦伯伯学开火车,后来他成了一名优秀的火车司机,可以自食其力了。大林逃跑后,他也遇到了一只狐狸,那只狐狸用诡计把大林送给世界第一富翁—哈叭先生当干儿子,他从此就过上了荣华富贵的生活了。后来,哈叭先生去世了,大林打算和蔷薇公主去海滨玻璃馆结婚,可是中途掉到了海里,辗转来到了一个叫富翁岛的地方,那岛上都是金银财宝,而且也只有金银财宝,没有人劳动,没有人创造财富,最后没有食物,大林就被活活地饿死了。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金钱不是万能的,劳动才是最最重要的,创造财富才是最幸福的。俗话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如果我们仅仅拥有金钱,并不代表我们就拥有了生命、健康和幸福。我们只有通过自己努力地劳动,去获取我们想要的东西,那才能拥有真正的幸福。

一场空前的浩劫,让不足一岁的蓝蓝被奶奶接到乡下。和奶奶、稻虎哥快乐地生活在枫林渡,虽然很贫苦,但一家人很幸福。

蓝蓝是稻虎哥的小尾巴。她和稻虎哥一起驾着小船到河上去打鱼,她和稻虎哥一起枕在枫河边的草滩上,仰头听云雀叫,她和稻虎哥一起偷偷去看戏……每天晚上她都可以和相依为命的奶奶睡一张床,在奶奶的故事、趣事中甜甜睡去。

蓝蓝十岁那年,奶奶为了孙女更好的成长,就和蓝蓝被妈妈接回了城里,住进了外婆家的市长小院,和陌生的妈妈、外婆、弟弟童童开启了新的生活。

这里拥有优越富足的生活,可是蓝蓝心中却十分惶恐。温柔热情的妈妈,和蔼可亲的.外婆,可爱乖巧的童童,这也并不能让蓝蓝停止对枫林渡的思念。蓝蓝也变得越来越不快活。虽然她不喜欢弹琴,可是为了妈妈,她委屈自己,努力尝试;虽然她喜欢大杂院的孩子,可是为了妈妈,她只能远离他们,偶尔偷偷带他们到家玩儿一会儿,也要小心翼翼,尽量不露痕迹;尽管在枫林渡,她和奶奶形影不离,可是只要妈妈在家,她就不再这样了。

这个枫林渡从来没有心眼、单纯得要命的小姑娘,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学会了察言观色,自从进了城,她原本灿烂的笑容越来越少,失去了心灵自由的她活的太累了!

直到有一天,蓝蓝再也受不了了。还是选择离开城里的那个优越环境的家,回到那个能给她快乐的枫林渡。

从前,有一个叫汤姆的小孩,住在美国圣彼得堡的小镇上,他非常调皮,但喜欢宝藏,顽皮的汤姆经常逃学闯祸,遇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一点儿也不害怕,一直向往自由。

有一次,汤姆心情沮丧,突然看见他的朋友乔哈波,萌生出离家出去当海盗,于是汤姆乔、哈克准备了一些食物和物品,当天晚上就开船来到了杰克逊岛。

他们吃咸肉、玉米面包过得自由自在,在沙滩上追逐打闹,在河边钓鱼,玩了许多天。镇上的人许多天都找不到他们,以为他们被淹死了,派了一艘蒸汽船打捞他们的尸体。他们知道后非常的自豪。因为这个事,汤姆还一个人溜回家看了看,得知镇上的'人星期天在教堂为他们举行葬礼。在镇上的人为他们举行葬礼时,他们突然回到教堂,让全镇的人大吃一惊。

又过了许多日子,有一天汤姆和哈克来到鬼屋,不久杀人凶手印第安乔和一个陌生人也出现在鬼屋里,两个孩子连逃出去的勇气都没有了,一直趴在二楼的地板上听他们说话。

当陌生人发现了哈克和汤姆的挖土工具后,两人商量如何转移财产。印第安乔觉得有人在二楼,上楼杀人时楼梯垮了,他觉得不要浪费时间就走了,汤姆和哈克才松了一口气。

又过了许多日子,有一天镇上的孩子们参加了贝琪妈妈举行的野餐会。吃喝玩乐后,他们决定去山洞冒险,而汤姆和贝琪在山洞迷路了。他们两个人筋疲力尽,汤姆把食物留给了贝琪。自己在山洞里探险,蜡烛马上就要燃尽了。贝琪绝望了,可汤姆还在苦苦支撑着,鼓起勇气探路。途中还遇到了躲在山洞里的印第安乔,不过他一听到声音就跑了,最后汤姆以他的智慧,终于走出了山洞。

最后,汤姆和哈克进入山洞。把财宝挖了出来,他们变成了富人。

《捣蛋鬼日记》是一部自传体小说,作者是意大利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和诗人万巴。主人公是一个九岁的小男孩,大家称他为“捣蛋鬼”加尼诺。加尼诺受到姐姐的启发学写日记,并用日记记载了他在半年时间里种种传奇的捣蛋经历,把家里和学校搅得天翻地覆。

加尼诺很顽皮,天真无邪,他本该无忧无虑的度过美好的童年生活,却因为太捣蛋闯下了种种祸事:他在家里玩钓鱼,却钓起了一个老人仅剩的一颗牙齿;他在家里表演魔术,却差一点射瞎未来姐夫的'眼睛;在姐姐的婚礼上,他把鞭炮拴在姐夫的扣眼上点炸了,把所有人吓了个半死;他和同学打赌,却酿成了一场车祸,造成同学终身残疾;他对别人说真心话,却断送了姐夫的职业生涯和政治前途。

读了这本书,值得思考和反省的应该是成人世界,心口不一的伪善,唯利是图的行为,以及对孩子的不尊重,对孩子的错误行为一味地惩罚。

阅读这本书就能认识到,这不仅仅是一本令人捧腹大笑的少儿读物,它会引你去回忆,去思考。

《五只小狼》是一部长篇小说,这本书以类纪实的方式讲述了主人公“我”作为一名动物研究者,在野狼谷进行考察时,意外救了一只母狼和五只小狼,并和小狼一家结下了渊源,并开始长期追踪小狼一家的生活。

有一天,狼妈妈为了保护五只小狼,在与“W”型黑熊搏斗时意外身亡。在临终前狼妈妈把五只正在吃奶的小狼托付给了我。我肩负起养育五只小狼的使命。

一开始我在与狼的关系中赢得了主动权,我模仿母狼抚育幼崽时的各种情况,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成功地将五只小狼抚养长大。狼群也慢慢壮大了,黑兵痞也成了狼群的首领,“我”逐渐失去了主动权。而且新成员怂恿黑兵痞,想让“我”成为它们过冬时的候补食物。当“我”气愤五只小狼背叛而破口大骂时,狼群首领黑兵痞念及旧情,放过了“我”。最终,狼赢了人,狼群回归荒野,狼性回归野性,野狼谷中的小狼们蓬勃生长。幸运的是,“我”从野狼谷带走了一只弱不禁风的'小雌狼,成为了永远的回忆。

《五只小狼》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没有读过的伙伴们,赶快阅读起来吧!

《列那狐的故事》是法国吉罗夫人写的一本童话故事,也是中世纪法国文学中重要的讽刺文学作品之一,这本书以列那狐这只狐狸为主角,讲了列那狐跟各种各样的动物明争暗斗的一个个小故事。每个故事之间前后连贯,非常生动,既表现了智慧与幽默,又表现了列那狐的贪婪和狡诈。

面对比自己强大的动物,比如狮王,红狼,黑熊等,列那通常以自己的`狡诈和机敏获胜。列那不惧怕强大的对手,勇于反抗。列那捉弄过大灰狼叶森格伦,让叶森格伦被开水烫伤;还骗叶森格轮用尾巴在冰窟窿里钓鱼。它也曾捉弄狗熊勃伦,害狗熊丢掉了一只耳朵;就连森林之王狮子诺勃勒,列那也常以捉弄它为乐。

但幸运女神也并非次次都眷顾列那,白颊鸟梅赏治就多次识破了列那的诡计,多次从列那的嘴里逃生。它还遭到过猎人的痛打,差点死掉。对列那怀恨在心的叶森格伦更是逮住机会狠狠捉弄了列那狐一番——将列那的鱼全部拿走了。

列那狐的故事流传广泛,没看过的小伙伴可以去看一看哦。读完以后,你一定会被列那的智谋震惊到。没有读过的伙伴们,赶快阅读起来吧!

在丹麦国的国王暴死后,奸臣波洛涅斯主张让先王的弟弟克劳狄斯继位,先王的儿子哈姆雷特对此事悲愤不已。

不久后,先王的冤魂在半夜显灵,他告诉前来的哈姆雷特,他并不是意外身亡,而是被自己弟弟所杀害,希望哈姆雷特为自己报仇。

与此同时,奸臣的儿子雷盖兹得到国王允许,高兴地去了法国巴黎。哈姆雷特也在这时装疯,又用“戏中戏”的方法证实了是克劳狄斯(叔父)杀了父亲。于是,他再次下定决心为父亲报仇。

哈姆雷特借这一次被国王招去时,杀掉了奸臣波洛涅斯,可不幸的是一一奸臣善良的女儿奥菲利娅也因此发疯了。

之后,克劳狄斯想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逃过了他的又一次计谋,还结识了挪威国王的`儿子一一福京普拉斯。

在法国的雷盖兹听说了有关丹麦国王子和自己父亲的消息,便火速赶回了丹麦。可是,发疯的奥菲利娅却在兄长回来的第二天溺水身亡了。

没过几天,王子哈姆雷特就回到了故乡的家中。

在后来与视他为敌的雷盖兹比剑术时,哈姆雷特毫无防备地喝下国王给的毒酒,雷盖兹也意外的被浸过毒药的刀刃给刺中了,在临死前,哈姆雷特把国王杀死,又嘱咐说要让正义、勇敢的福京普拉斯继承王位。

就这样,哈姆雷特终于为父王报了仇,也成功地推翻了奸王的统治。

简·爱是一个苦命的女孩子,她从小便父母双亡,被收养在舅舅家里,虽然舅舅十分疼爱简·爱,把她当亲生女儿一样对待,可命运终究还是造化弄人。简·爱的舅舅在收养简·爱没多久后,便去世了,简·爱的舅妈又十分讨厌简爱,但又碍于舅舅临死前的话,只好把简·爱留在家中,当佣人一样对待,任由儿子不断欺凌,虐待简·爱。所以,简·爱的童年是暗无天日的。

在一次碰巧的机会,舅妈把简·爱送到了一所教会学校,简·爱以为这所学校会是她的`救赎,却不想这里却是她的另一个深渊。

在这所学校生活了几年后,她终于离开了这,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当了一名家庭教师,也认识了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在经历过了许多事情后,简·爱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罗切斯特先生也爱上了简·爱。

可就在他们举办婚礼的时候,一个疯女人出现了,她竟然是罗切斯特的妻子,因为是个疯子而被关在了庄园的阁楼,这个疯女人之前曾想把罗切斯特先生杀死,却被赶来的简·爱阻止了。现在的疯女人怀恨在心,便在简·爱的婚礼上闹了起来。

知道事情真相的简爱伤心欲绝,便离开了桑菲尔德。在流浪时她遇到了自己的表哥,便与表哥生活在一起,后来,表哥像简·爱求婚,但简·爱拒绝了,她知道那是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

一天夜里,简爱听到了罗切斯特先生对自己的呼喊,便连夜赶往桑菲尔德,令人悲痛的是:桑菲尔德发生了火灾,疯妻子摔死了,而罗切斯特先生则是失去了一只手,眼睛也失明了。

简·爱得知了此事后十分震惊,但她却做出了一个令所有人大跌眼界的举动,她找到了罗切斯特先生,与他结了婚。

后来,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永远,永远……

阿廖沙三岁时,她的父亲在灰暗阴冷的房间中迎来了长眠,母亲带着他投奔到了她的外祖父家,外祖父以前是个纤夫,后来做了小业主,开了一家小作坊。而阿缪沙来到祖父家时,家业正在慢慢衰落,也正因为家业的衰落,外祖父变得格外的暴躁。而阿缪沙的两个舅舅,整天都在为了私吞阿缪沙母亲的嫁妆还有分家开作坊吵得不可开交。

阿缪沙从刚见到外祖父时,感到十分的不舒服,觉得外祖父的眼中充满了敌意,后来因为把一块布染成了蓝色,外祖父便在周日时把他打到昏厥,为此,阿缪沙还生了一场大病。

在这个家中,对阿缪沙还不错的,只有阿米缪沙的`母亲、外祖母和茨冈。但是后来,他的母亲不堪忍受这样痛苦的生活,离开了这个家。而茨冈,被他背着的巨大的十字架压中,失血过多,从而离开了人世。

后来的某一天中,阿缪沙的母亲突然再次出现在J这个家,并且开始教阿缪沙认字读书,但是长期的痛苦的生活,使她变得无比暴躁,还漫不经心。

后来母亲为了幸福,决定再婚。但是,再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丈夫经常打骂阿缪沙的母亲。最后,阿缪沙的母亲还是离了婚,阿米有啥又回到了外祖父家,可这时候的外祖父已经濒临破产,他们的生活也越来越痛苦。

为了能够勉强活下去,他常常与同学一起放学去捡垃圾,并且感受到了友谊和同情。后来阿缪沙以优异的成绩,在三年级的时候,永远的离开了学校。

不久后,阿缪沙的母亲便去世,而阿缪沙安葬完母亲后,便独自在“人间”中艰苦生活。

在一个寂静的夜晚,曼纳庄园的主人琼斯离开窝棚,回到房间。就在同一时间,庄园里的动物们却在窝棚里开会。动物中的领头猪麦哲在向其他动物诉说人对他们所造成的伤害,总有一天人将不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那将是我们幸福之时。

过了几天后,领头猪,麦哲死了。在他死后不久动物们迎来了第一次造反,他们把琼斯一家赶出了庄园,并以从拼音书中学来的拼音给庄园重新命名,“动物庄园”很快就在小镇传开了。

附近的庄园都知晓了,这个以动物为统领者的庄园,而庄园里的动物则开始制定计划,在动物中,他们都听猪的,动物们认为猪是最聪明的,在猪中有两位最为杰出,分别是斯诺鲍和拿破仑。

但是他们两个可谓是天生的死对头,总是互相作对,即使这样,他们还是在某一方面达成了共识,在两头猪的带领下,动物们把前来想夺回庄园的琼斯再一次赶出了庄园。但是动物们也惨伤无数,他们给这次战斗中死亡的动物立了墓。

战斗过去不久,拿破仑和斯诺鲍又争吵了起来斯诺鲍觉得庄园应该建风车,这样利用科技减轻了动物们的重担,而拿破仑却说要注重农物种植,没时间建造风车,他们各有各的道理,各有各的'支持者,但是因为一个突发事件的发生,斯诺鲍被迫离开的庄园,再无音讯。

庄园由拿破仑掌控之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之前决心不跟人类交流,结果却请了人类作为庄园的担保,从外引进粮食,而且拿破仑决定要建风车了,这让动物们都很惊讶。

这时拿破仑的跟班斯奎拉说,之前是因为斯诺鲍抄袭了拿破仑,所以拿破仑才反对风车行动的,总之就是一堆贬低斯诺鲍,抬高拿破仑的话。

动物们欣然接受了,尽管还是有些可疑,他们也开始建风车,但不巧的是夜晚的暴风雨,把动物们的心血全破坏了,拿破仑把这事推到了斯诺鲍身上,其他动物们都半信半疑,而在风车事件后,动物开始重建风车,而斯诺鲍的传言愈演愈烈,动物庄园也悄然改变。

最相信拿破仑的动物,鲍克瑟,因为随着年纪的增长,他老了,干不动活了,要知道他曾经可是动物庄园里最勤快的动物,可是这样的他却病了。可怜的鲍克瑟,它被拿破仑卖到了屠马场,换来了一大笔钱,给猪买酒喝。在此之后,拿破仑的行径越来越像人类,猪,开始锻炼用后腿走路,他们甚至还请来了别的庄园的庄主,来参加宴席。

拿破仑还在宴席上宣布,动物庄园正式改回名为曼纳庄园。在这个寂静的夜晚,动物们已经分不清到底谁是人,谁是猪了。

小女主玛丽。伦诺克斯是一个令人讨厌的小女孩,她仿佛一点也没有遗传她妈妈的美貌,身体也很不健康。更重要的是他的脾气很坏,所有的仆人包括他的奶妈都不喜欢她。他出生在一个贵族家庭,父亲是英国政府的一个职员,他很富有。而母亲则是一个大美人,可是这个大美人只顾在舞会上寻欢作乐,根本顾不上照顾小玛丽。其实她本来就是不想要生玛丽的,所以玛丽一生下来,他就把他完全交给了印度奶妈。因此,玛丽是一个从小就缺少爱的孩子。

可是更不幸的是,玛丽的父母、奶妈以及大房子里所有的仆人都在一场瘟疫中像苍蝇蚊子一般轻易地死去了。玛丽便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孤儿。他有钱的姑父收养了她,于是玛丽就来到了他姑父住的地方-米塞尔维特庄园,他的姑父就是那个庄园的主人。在那个庄园生活的第二天玛丽就从照顾她的.年轻女仆玛莎口中得知了姑父有一个封闭了长达十年之久的花园,那个花园是他姑父克雷文先生的妻子的。不过他的妻子死后他很伤心,便封闭了那座花园,不让任何人进去,自己还把花园的门藏了起来,把钥匙也埋掉了。玛丽听了之后便很想找到那个花园,于是她天天苦苦的寻找着。她在寻找那座花园的过程中还认识了一个好朋友-红胸脯知根鸟。那只可爱的知更鸟就住在秘密花园的大玫瑰树上。后来还是那只知更鸟帮助玛丽找到了花园的门和钥匙。不过这件事除了玛丽和知更鸟知道以外谁都不知道,因此,玛丽便把它当做一件重要的秘密来看待。

玛丽还发现那座秘密花园里到处都是一些可爱的玫瑰,不过大部分都死掉了。玛丽便下定决心想要复活那座花园。他还知道了玛莎他们家中有12个孩子。玛莎是最大的孩子,而第二大的孩子就是他的弟弟迪肯了。

玛丽还知道迪肯,可是在花园里所有的人都认识的人她的心肠很好,而且很爱小动物和花草,他跟约克郡中所有的花草和小动物们都交了朋友,大家都很喜欢他。而且玛丽也在偶然中遇到了迪肯,她便把这个秘密告诉了迪肯,迪肯便想帮助她复活这座花园。不仅如此,玛丽还在一个夜晚发现了他姑父克雷文先生病殃殃的儿子柯林。柯林是一个从出生起就没有下过床的孩子,因为他怕他将会长成和他爸爸一样的驼背,另外他也很讨厌外面的新鲜空气。

玛丽很快便和柯林成为了朋友,她还决心要帮助柯林恢复健康。虽然玛丽和柯林之间也发生了一点儿小小的矛盾,但是这些根本就阻挡不了他们俩之间的友谊。

三个孩子通过劳作把秘密花园复活了。柯林和玛丽还让克雷文先生忘掉了他之前所有的烦恼。玛丽和柯林也变成了自信,活泼,强壮的孩子,而秘密花园也重新真正的打开了,一家人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艾伦,一个普通的小男孩,父亲是一位帮别人驯马的人,经常骑马。艾伦十分羡慕父亲,从小就想像父亲那样骑马。但是他很不幸,患上了小儿麻痹症,双腿不能走动,特别是右腿,完完全全的失去了知觉。在医院中,他还认识了安格斯和米克。艾伦在医生和朋友的鼓励下,用自己的`力量拄着拐杖站了起来。再过几天,艾伦就能出院了。

回到家后,父亲和母亲带他去野餐,顺便散散心。不久,艾伦便上了学校。很快他就跟乔和浩克交了朋友。朋友们从不把他当做残疾人,他自己也没放在心上。他还跟一个叫史蒂夫的男孩打了一架,虽然鼻子流血了,可艾伦却丝毫没有动摇。

在一次“火山探险”中,艾伦和朋友们都想下去一探究竟,由于艾伦的腿不好,他只能坐在地上等待朋友们的归来。哪一个孩子的好奇心不强呢?于是,艾伦就自己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往上走,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慢慢挪动。拐杖一不小心插在小石洞中就会摔倒。艾伦不知摔了多少次,也不知爬了多少次。两只膝盖都已经磨出了血。费尽千辛万苦,他终于到达了山顶。

有一天,艾伦突然想,自己难道不可以和其他小孩儿一样吗?艾伦完全可以克服自己身上的缺点,他一步一步的战胜了自己。他努力学爬树,打猎,骑马等,他还到丛林中冒险。自己想做的事情他都去做。最后还实现了自己人生的理想,成为了一名会计。

艾伦凭借勇敢乐观的精神,跳过了人生中的一个个水洼。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英国数学家卡罗尔著作的。

书中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姑娘,她因为看到了一只担心迟到的兔子,而坠入了井里。在井中她看到了很多人,有爱咧嘴笑的柴郡猫,三月兔和帽匠,扑克牌士兵和红心王后等。她变大时,流下的眼泪变成了一个小湖,又当她变小时,她差点儿被自己用眼泪流成的湖淹没。后来在大青虫的忠告下,她用自己手里的蘑菇将自己变大变小,但与鸽子的对话中,鸽子偏执的以为爱丽丝是一条蛇,也不理爱丽丝。在愚蠢的茶会上,三月兔和帽匠一直在喝茶,他们自高自大。爱丽丝怒气冲冲的走了。随后在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爱丽丝与红心王后产生了激烈的争执,最后扑克兵们纷纷朝爱丽丝涌来,爱丽丝猛然惊醒,这才发现是一场梦。

在一个偶然的雪天,爱丽丝又进入了镜中世界。在这里她遇到了为拨浪鼓争执不休的`叮当兄和叮当弟,自高自大的白胖子,绵羊开的店铺,里面尽是卖各种各样的奇怪货品,有时候爱丽丝想弄清楚一个货架上上面有什么东西的时候,那个货架上就空空如也,而同时,旁边的货架上却被塞的不能再满了。还有一个不会骑马的白骑士。最后爱丽丝变成了一位皇后,但就在庆祝爱丽丝成为皇后的宴会上,爱丽丝猛然惊醒,原来这又是一场梦!

书中虽然只是梦境,但这绝对是一次奇妙美好的旅程。这本书十分有趣,值得一读,希望你也能找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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